在往後的日子裡,依然是我負責接送她上下班,而且只要一有時間,我就會給她送飯。為了能夠及時告知她我是否會來,我還特意給她買了一臺手機。本來打算買智慧機的,可她怎麼都不要,她說一臺手機比她一個月的工資還高,她實在捨不得。最後挑來挑去,竟然在手機店外的手機販子那裡選到了一臺。花了五十塊錢買了一臺最普通的諾基亞,而她選擇這臺手機的原因,竟然是因為老闆說這款手機號稱磚頭機,可以用來當磚頭砸,怎麼砸都砸不壞,也正因如此,她才果斷地選擇了它。
看著她把這臺便宜的磚頭機如寶貝般捧在手裡,我不禁笑著說道:“有時候錢不能這麼省啊,雖然你花的錢很少,但你也因此失去了一個從網上了解世界的機會呀。”
她也笑著回應道:“哥,你可錯啦,店裡有一臺電腦我可以用來上網呢。張姐說守店太無聊,就讓我用,平時她都拿來看電影的。”
李剛一聽,暗暗想到:原來如此,看來是我太草率了。她能有這樣的想法就挺好的,不過正如父親所說,她對這個世界瞭解得越多,她就越不會安分守己。雖然她還要上班,沒有太多機會到處去走走,但從她的談話中可以得知,她的思維已經不再侷限於在家做了一點家務。特別是因為她在服裝店工作,嘴裡多了許多時髦的詞彙,這也說明她已經成長了,同時也意味著她離我越來越遠了。一旦有機會,她肯定會離我而去的。
李剛雖然也想到了這些,但他並沒有因此做出什麼太多的改變。他相信自己所做的,林美鳳都能看得到,如果這樣都覺得自己是一個靠不住的人的話,那也沒有必要在一起了。
時間在不經意間就過去了一個月,林美鳳也拿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工資,底薪加提成,竟然有兩千八百塊。這比在廠裡上班要好一些,而且她也很有信心,下個月能拿得更多。
原本我以為她會請我們吃一頓豐盛的大餐,結果到了晚上,她卻把錢分成了好幾份。一份是用來還給我買手機的錢以及一些零花錢,一份是她這個月的伙食費,還有一份則是她自己所得的。她只給自己留了一千塊。按照她的說法,這一千塊裡她自己可能也就留個幾十塊錢,其餘的全部寄回家裡。
李強看到她這樣的分法,顯得很不高興,“你把錢都拿回去吧,我不用你交伙食費,我們都是自家人,你交什麼伙食費呀,你看李剛也沒交啊!”
李剛差點忍不住笑出聲來,因為幾乎都是他買的菜,他收伙食費還差不多,哪有什麼交不交的呀。不過他明白父親的意圖,就是想用“自家人”這個說法把林美鳳拴住。
李剛委婉地說道:“你不用算得這麼清楚,你家裡有什麼事就儘量往家裡寄錢吧,就算你不肯寄,你自己留著也行啊,你自己身上沒點錢怎麼行呢?”
林美鳳並沒有覺得他們這是在客氣,而是覺得父子倆都是真心對她好,這讓她感動得快要哭了,“你們對我真的太好了,我在家裡的時候,爸媽都沒對我這麼好。有時候我真的在想,爸爸那樣對我,我為什麼還要辛苦地把錢寄回給他看病呢?如果當初他能像你們這樣對我的話,我就算不吃不喝把錢都給他,也毫無怨言。”
李強安慰道:“傻孩子,別再說這種胡話了,畢竟他是你爸,你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問心無愧就行了。我來替你做決定吧,你把錢分成兩份,自己留一半,另一半寄給家裡,這樣你既對得起父母,也對得起自己!”
今天,林美鳳聽話地將錢收了起來,至於她究竟打算如何分配這些錢,父子倆也沒有過多去追問。大家一起看了一會兒電視後,林美鳳突然壓低聲音對李剛說道:“哥,明天我休息,要不,要不我們去看看電影吧?”她的聲音雖然很低,彷彿只想讓李剛一個人聽到,但客廳面積本就不大,李強還是聽到了她的話。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