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ODRs”)。
ODRs允許信託文書制定董事任命和免除條款,委託人可以管控VISTA公司董事的委任、罷免和薪酬事宜。
簡單來說,就是委託人可以決定信託期間,誰將最終管理該BVI公司(BVI信託可以持續長達 360年)。
這樣,隋波就可以透過VISTA信託,指定自己為易趣上市公司Each International LTD的控股公司SWH Ltd的唯一董事。
解除了傳統信託中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管理.
既享受信託提供的股權隔離保護優勢,又保留了對易趣的控制權。
建立信託只是處理了自己的海外資產,尤其是私人控股公司的許可權。
對國內運營實體的控制,
隋波則是採用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來控股,並將三家公司交叉持股的方式。
隋波悄然成立了一家名為流波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流波投資的股東就是隋波(自然人)和海外的私人控股公司d,各佔50%。
然後又成立一家星河控股,由流波投資100%持股星河控股。
並將自己在百度、易信、易付寶之前增資的股份,轉入了星河控股。
這樣,透過金字塔結構,就可以將三家公司絕對控股的51%股份,透過流波投資來控制。
同時,另外成立了三家有限責任公司:
百度(中國)有限公司、易信(中國)有限公司、易付寶(中國)有限公司。
在這三家公司中,股東主要為隋波和各公司的高管團隊。
以百度(中國)有限公司為例:
股東就包括隋波(51%)、周楓、王川、朱傳洪、李昕晢(各佔12.25%)。
百度在融資後,股權結構本來是d(67.5%)、Baidu ELD(15%)、易趣控股(9%)、紅杉(5%)、KPCB(5%)。
透過隋波一番股權轉讓後,就變成了星河控股51%、百度中國16.5%、Baidu ELD(15%)、易趣控股(9%)、紅杉(5%)、KPCB(5%)。
這樣一來,
隋波透過層層控股,在不影響控制權的前提下,透過股權槓桿,一方面可以進行稅收籌劃,另一方面則進行了風險隔離,將連帶責任降到最低。
同時,也透過轉讓部分股權,給高管團隊分股的方式來進行激勵。
可惜現在國內的《合夥企業法》還沒有修訂。
否則,百度中國如果採用“有限合夥公司”的形式,隋波作為GP,效果還會更好……
完成了對三家公司的層層控股後,隋波還對三家公司進行了交叉持股。
首先,易趣公司對百度、易信公司進行了一輪增資。
各投資2000萬美元,將易趣控股在這兩家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到15%左右。
然後,百度和易信公司,又透過在納斯達克市場大宗交易,以及隋波出售部分股份的方式,分別購買了500萬股、300萬股易趣控股的股票。
對易趣的持股比例分別為:7.6%和4.6%。
雙雙進入了易趣前十大流通股東的行列……
隋波雖然表面上對易趣的直接持股在經過增發、出售和轉讓後,已經重新降到了50%以下。
但因為他還是百度和易信的實際控制人……
所以,他實際能夠控制的股份,反而還有所增加!
就這樣,隋波透過一連串令人眼花撩亂的股權騰挪。
用錯綜複雜的股權架構,不僅繼續保持了他對分拆後的三家公司的控制權,還進一步加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