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交代問題的過程,時間拖了很久,經常是說上幾句話,就提出來要休息,一直拖到了2001年2月9號,他還有幾個案子一直沒說細節,就是在太子廟殺人,讓同夥交投名狀的那幾個。
張君承認這幾個案子是他做的,但要想讓我說細節的話,條件就是得讓我打個電話。
警察問張君想給誰打,得到的回答是黃晶月,警察提醒他:“你應該給你大兒子打個電話吧,你上次給小兒子打了電話,也給黃晶月打一次了,大兒子對你應該更重要吧!”
張君一聽就不樂意了:“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你要是不讓我打,我就不說了。”
張君的這個態度,讓警方很生氣:“你別以為你真有什麼法寶,就算你不交代,我們也一樣結案!”
不過最終磨來磨去,警方這次退了一步,讓張君先和大兒子通個電話,然後再跟黃晶月聊幾句。
和大兒子張梟通上話之後,張君先是問他:“你是張梟嗎?”
對方回答:“是。”
但是張君並不相信,他反覆問了很多問題,比如你小時候咱家院子裡那棵樹在什麼地方,三年前我回去跟你說了什麼話……。
多次驗證之後,張君這才敞開心扉,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好父親,又囑咐張梟要好好待弟弟,並且讓他記住了,以後不要相信任何人。
對於這句話,警方有人評價:“到了這時候,張君還在給兒子灌輸對社會不信任的思想,教育方式太失敗了!”
電話的最後,張君又告訴兒子:“你在涪陵還有一個妹妹,等你以後長大了,要來涪陵找她,千萬不要相信你媽媽的話,你要對這個妹妹像親妹妹一樣。”
這通電話張君一共打了16分鐘,除了之前驗證身份之外,多數的內容都是在交代後事。
掛了電話之後,張君又如願以償的,跟看守所裡的小情人黃晶月通了電話,內容沒什麼特別的,主要是和對方懺悔,再就是希望她出去之後,能好好保重。
其實張君之所以一直要求和黃晶月通電話,並不是他對其他女人一點感情都沒有,主要原因是黃晶月關押在常德,兩人根本就沒機會再見面了,而其他幾個女人都關押在重慶,至少在庭審的時候,還是能見到一面的。
打完這通電話後,張君把這幾個案子的細節全都交代了,包括在什麼地方把人騙來的,以及對方的一些基本資訊。
到此為止,警方才透過這些資訊,核實了受害人的身份,張君團伙所做的所有案子,算是徹底清晰了。
張君團伙特大持槍搶劫案,歷經了半年多的梳理,終於進入了審判階段,張君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在法庭上穿了一套西服,是用原配夫人肖月娥給他寄來的500塊錢買的。
張君對不起肖月娥,但肖月娥對張君的態度,卻真正詮釋了什麼叫人性的善良。
一審開庭的時候,能進入庭審現場的記者很少,絕大多數都被擋在了門外,所以很多記者都一窩蜂的去了安鄉縣,想轉移現場,採訪一下肖月娥。
捷足先登的一個報社記者,把肖月娥和她的兩個兒子都帶去了縣城,請他們吃了一頓大餐。
肖月娥當時想去重慶見張君最後一面,記者給她的答覆是,這個案子太大了,恐怕難以見到。
但是肖月娥不死心,4月21號一審宣判之後,肖月娥和張君的幾個姐姐一起去了重慶,提出了探視請求,結果沒得到批准。
張君在看守所裡聽說了之後,非常的高興,他託人帶出來口信:“看不看我無所謂,但是你們要去涪陵一趟,看看我和楊明豔的女兒。”
外面的幾個女人,對這件事產生了巨大的分歧,幾個姐姐都認為不能去,理由是老楊家現在都恨死張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