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輝這次回來,又帶過來了一個人,這小子叫李彥斌,是張顯光舅舅家的孩子,和張顯光是姑舅兄弟。
李彥斌出生於1979年,黑龍江省木蘭縣人,張顯輝從南方回來之後,去他家那邊玩了幾天,李彥斌一看三哥穿金戴銀的,一看就是發了大財,就特別的羨慕。
李彥斌每天在家也沒什麼正經營生,閒的都蛋疼了,所以就成天跟著張顯輝,想巴結一下:“三哥,你現在在哪發財呢啊?能不能帶帶老弟啊?”
張顯輝一看這小老弟挺老實的,也非常聽話,覺得可以發展一下,就把他帶到瀋陽來了。
可是張顯光見到李彥斌之後,卻有點不太高興,他覺得李彥斌嘴上沒毛,辦事不牢,而且從來沒做過案子,讓他進來很容易添亂。
另外張顯光覺得他們現在做的這事很簡單,咱們自己家兄弟三個就足夠用了,根本就用不著再加人手,本來搶一把就整不到多少錢,再多一個人進來分錢,相當於白扔一份。
但是表弟李彥斌卻死活不走,三哥既然答應帶我了,我也這麼遠跑來瀋陽了,你不能瞧不起我,我肯定不拖你們後腿,要不你就給我個機會試試。
張顯光最後沒招了,都是實在親戚,那就先帶他幹一單,看看什麼情況再說吧。
張顯光很快選好了一個目標,這次是一箇中年婦女,名字叫李秀華,當年46歲,在大東區文萃路菸草市場開了一個煙攤。
2000年12月29號下午五點半,四個人出手了,李彥斌負責在在菸草市場門口盯著目標,看到李秀華出來之後,他馬上給張顯光打了一個傳呼:姐姐已歸家,請下樓接她。”
李秀華家住在凱翔三街3號樓3單元一樓101室,張顯光接到傳呼之後,和張顯明馬上跑到通往二樓的樓梯拐角處,等著李秀華回來,而老三張顯輝則是在外面負責接應。
十多分鐘之後,李秀華走進了單元門,掏出鑰匙正準備開門呢,張顯明突然從二樓衝下來,對著她的後背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
幾個人搶走了李秀華隨身攜帶的一個揹包,回去開啟一看,裡面有兩萬七千塊錢,四個人把錢一分,心裡並沒有太多的興奮,錢太少了,分著都沒啥意思。
老大張顯光隨後就陷入了沉思,他覺得常在河邊走,早晚得溼鞋,總這麼幹的話,只要有一次出現意外,那就徹底完蛋了。
之前他們都是去各大批發市場尋找目標,有的人看著挺有錢,但是很難確認對方是否把錢放在身上,所以以後作案的話,最好是能確認對方有錢,再動手搶劫。
不過這樣的機會太少了,幾乎是可遇不可求,張顯光一頓冥思苦想,突然想起來自己之前在街上看到過運鈔車,這玩意裡面肯定是有錢,如果能搶上一把,那一次就夠用了。
張顯光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下,其他三個人也覺得挺靠譜,既然大家都沒意見,那就直接開始踩點了。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四個人每天都到各大銀行門口轉悠,經過精挑細選,最終選定了東陵區泉園小區的郵政儲蓄所,準備在這個儲蓄所門口,把來送款的運鈔車搶了。
這裡的運鈔車就是一輛普通的麵包車,只有兩個押款員跟車,而且押款員手裡沒有槍。
他們覺得難度不算大,應該沒什麼問題,四個人拿著獵槍,來一個突然襲擊,過去直接把人打死,這跟搶小老闆也沒什區別。
唯一有風險的地方就是,運鈔車在大街上比較顯眼,這樣硬搶的話,肯定會有很多人看到,所以必須要考慮好怎麼撤退的問題。
經過四個人的一番研究,最終把動手時間定在了2001年1月10號,距離上一次搶劫,僅僅過去了十天時間。
四個人從有了想法,到物色目標,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