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顯光被帶回瀋陽之前,梁雅芝跟著一個朋友來到了派出所,目的是把張顯光的一臺小靈通電話領回去。
辦理完交接手續之後,警察和梁雅芝閒聊了幾句,忍不住的感嘆道:“你和這麼一個通緝犯在一起住了這麼長時間,真是太危險了,他藏了那麼多雷管,萬一哪天不順心,很容易把你殺了。”
梁雅芝笑著客氣道:“那還不是得多謝謝你們啊,得虧你們把他抓住了。”
警察又跟梁雅芝開玩笑:“我再給你介紹個物件啊?比他還小呢,你覺得咋樣?”
梁雅芝又笑了:“那可不行,我可不能再找比我小的了。”
此時旁邊正好坐了一個記者,他接過話來問了一句:“為什麼啊?”
梁雅芝一看記者還拿了個麥克風,馬上勃然大怒:“我什麼都不會跟你說的,你不用採訪我!”
記者趕緊解釋:“別誤會,請你相信……!”
還沒等記者說完後邊的話,梁雅芝趕緊把他打斷了:“我什麼都不信,我連我自己都不信!”
梁雅芝的朋友看到記者挺尷尬的,趕緊幫忙解圍:“哎呀,記者同志,她最近心情挺不好的,跟人家真心實意過了兩年,竟然被人當成了掩護工具,換誰誰也接受不了啊,你就別再問了!”
梁雅芝一把拉住了朋友:“你跟他有什麼可說的,別跟他說話,咱們趕緊走!”
隨後警方又把通緝令上的那五萬塊錢懸賞金,給了梁雅芝的女鄰居,至於兩個人究竟是怎麼分的,那就只有她們兩個知道了。
接下來一名記者和一名律師又去了張顯光的雞西老家,第一是想採訪一下張顯光的親友,第二是想幫他做免費辯護,因為這可是個大案子,哪個記者能給他做辯護,那一下就能在業界出名了,至於那點律師費,根本就不叫事,就當花錢打廣告了。
後來這名律師也確實出名了,但卻不是因為辯護出的名,而是在庭審過程中,被張顯光一頓臭罵,張顯光自知自己難逃一死,嫌律師的辯護多餘,當庭請求法官讓律師把嘴閉上,這段影片也成了張顯光庭審現場的名場面。
張顯光的母親當年已經67歲了,見到記者之後,老太太失聲痛哭,她和記者哭訴:“我的命好苦啊,我四個兒子都沒了,老了老了,連個給自己養老送終的人都沒有啊!”
老太太告訴記者:“我前幾天突然做了一個夢,夢見老大老二跟我要饅頭吃,我一下就醒了,我都很長時間沒夢到過孩子了,我當時就在想,是不是老大出事了啊!”
說著說著,老太太突然又勃然大怒:“這個大癟犢子啊,他肯定是喝酒喝多了,被人給舉報了!”
老太太雖然不知道具體是咋回事,但猜測還是挺靠譜的,事實也和這差不多,這真是知之莫若母。
2006年11月8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對張顯光的案子進行了審理,一共用了兩天時間,於11月9號下午做出了判決,宣判張顯光死刑。
法官問張顯光是否要上訴,張顯光表示上訴,理由是如果上訴的話,執行死刑會快一些。
其實他之所以這麼說,就是想讓別人覺得自己是條漢子,但是誰都知道,不上訴死的才是最快的。
等張顯光回到看守所之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聽別人說了什麼,還是覺得自己在法庭上說反了,他又決定不上訴了。
就這樣,2006年12月1號早晨八點半,張顯光被帶進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刑事審判廳,法官宣讀了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決定。
當法官讓張顯光在死刑通知書上簽字的時候,張顯光翹著二郎腿,不停的抖動,那意思就是自己根本就不在乎。
簽完字之後,張顯光隨手把筆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