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上面說的是,有一個年輕人,去江城的一個餐館吃飯。
那個年輕人,吃完了面。
那個老闆就收錢。
那個老闆說,9塊錢。
那個年輕人說,我每次,都在你這裡吃麵,你之前收8塊錢,今天怎麼收9塊錢?
那個老闆說,現在那個面吶,什麼芝麻醬的,都早漲了,我不多收點錢,怎麼辦呢?
那個年輕人說,我今天只有8塊錢了,下次再多給1塊錢嘛。
那個老闆說,不行。
你今天非要給這1塊錢。
不給,你不準走。
年輕人一下子,就惱火了。
本來,他這段時間,已經受了很多窩囊氣了。
而且,情感上,也不順,他心裡的怨氣,一下子上來了。
他用腳,把凳子一踢,就踢到了老闆的面前。
老闆看他把凳子,都踢斷了一隻腿,非常憤怒,說,你今天不僅要給9塊錢,還要賠錢給我。
修不好,就給我賠!
那個年輕人上前去,一拳打在這個老闆的臉上,“我賠、我賠、我賠你個頭!”
這個老闆,當時已經喝了酒,根本上沒有勁,打這個年輕人,就使勁地把這個老闆按在地上摩擦。
結果沒幾分鐘,
這個年輕人用勁太猛了,把這個老闆打死了。
沒幾分鐘,就有附近的人,報了警。
報了警,那些人,就把這個年輕人抓走了。
後來的結局,大家也可想而知,不是判死刑,就是個無期徒刑。
這個老闆,為了多收1塊錢,結果把命都送掉了,你說值不值得?
我覺得,當然是不值得。
1塊錢嘛,反正也是熟客,你少收1塊錢,你又沒什麼損失。
你何必,要跟一個窮人計較呢?
這個年輕人,他的情緒,已經非常不好了,你還不能看出來?還要和他抬槓?
還要他賠給你1塊錢?
還要他給你,把板凳修好?
你這不是找死麼?
現在的有些人呢。就和這個老闆一樣,非要,在一些小事上糾纏。
和別人。鬧得不可開交。
其實,也沒得到什麼好處。
就比如說,我們附近,有一個小人吧,他平常罵這個、罵那個。
那些善良的老百姓,沒有和他計較。
但是,他那天在田裡面,碰到了一個狠人,那個狠人,就打了他一巴掌。
這個小人,當然打不過狠人,就跑回家生怨氣,
夜晚,心裡面的氣,都沒有消,他就拿了一瓶農藥,喝下去了。
他家裡面的孩子們,聞到了藥水,就趕快起來,把這個小人,送到了醫院裡面去。
經過幾天的搶救,又把這個小人救活了。
這個小人,苟且活了20多年,出了一場車禍,結果被人碾成了肉餅。
反正他死了,從來沒有一個人,可憐他。
都說死得好。
你說,平常是不是,不能太過分計較?
你和別人計較,別人把你拿捏得死死的,你又拿別人沒有辦法。
不要跟一些眼前的小人計較,你如果真要和別人鬥爭,你要鬥智鬥勇,要在背後,和他開展“鬥爭”。
知不知道?
勝利的辦法。有很多種,不一定,是在正面擺起堂堂之陣……
:()上流圈絕密手冊,一招教你賺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