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從來沒有過,借錢不還的劣跡,你就可以答應他。
當然,我所說的這種答應,是針對5000元以下。
如果是5000元以上,你就要仔細考慮了。
如果那個借款的人,是一個壞人,他把你的錢,借去了,是幹那種d博,或者吸d之類的違法犯罪事情,你千萬不要借。
千萬不要礙於面子。
到時候,你把錢借給他了,收不回來,也被人家恥笑。
被人家罵是傻子。
不管借多少錢出去,要養成這個習慣,一定要借款人,寫下借款合同,或者借據。
借錢的時候,就就要把,法律放在第一位,不要顧及人情,或者關係,等等情況。
在借款合同上,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借款的全部金額,借款的用途,怎樣算利率或者不算利率,還有還款的時間,下面就是借款人的姓名和時間。
雙方簽字,各拿一份。
把它保管好。
如果是超過1萬元,就必須要借款人,去找擔保人。
或者把他家裡的機動車,或者房產證,或者銀行的大額存單,交給你保管,並要求他寫下擔保合同,和抵押文書。
這樣的話,如果借款人到時候,沒有錢償還,或者耍賴不還,你就可以透過法律的手段,合法的地抵押他的物品,拿回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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