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新型海軍 (第2/2頁)

與民同罪’,乃為天下立規矩,使萬民知法不可違。至於‘刑不上大夫’,當解為以禮義廉恥約束大夫,使其自省自律。如今新條例對官員違法判罰過輕,難以服眾。臣提議,對官員之過,可先以勸誡、罰俸等方式警示之,若再犯,則依律嚴懲,如此既能體現陛下之恩威,又可保官員之忠誠。”

“此話不妥。” 王安石出言反駁,語氣鏗鏘有力,“官家,律法是國家穩定的基石,應該一視同仁。如今,官員也大多出身寒門,怎可一朝中第,就另行對待?”

蘇軾也支援王安石的說法:“王相此言有理,既然‘天子犯法與民同罪’,那就應該大宋臣民一起遵守同樣的律法,不管什麼人違法都按平等對待。”

監察院副相章衡神色肅穆地說道:“官家,臣以為王相與蘇大人所言極是。如今之世,國家欲求長治久安,必當以律法為綱,一視同仁。若對官員另眼相待,律法之威嚴何在?百姓又如何能心悅誠服?且官員既受百姓供養,當為百姓謀福祉,更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律法。若違法而輕罰,必將導致吏治混亂,民心不穩。臣堅決支援對違法官員與百姓同等判罰,真正實現‘天子犯法與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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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書包繶也緊接著發言道:“官家,律法之公正,乃國家穩定之基石。‘天子犯法與民同罪’,此乃千古至理。官員雖身負重任,然不可因其身份而豁免於律法之外。若對官員違法判罰過輕,不僅有失公正,更會縱容貪腐之風。臣以為,當以嚴格之律法約束官員,對違法者絕不姑息。如王相所言,現今官員出身各異,不可因中第而特殊對待。唯有一視同仁,方能彰顯律法之威嚴,保國家之安寧。”

“太祖有個一句話‘十惡、殺人、官吏受贓者不原’,想必諸位都聽說過。” 趙立慶翻開面前的奏本,繼續說道,“朕從處理違法官員的案卷中,看到這樣一個案子。一個知縣錯判了一個殺人案件,致一個無辜百姓冤死,真兇逍遙法外。雖然後來經過監管司重新調查,將真兇繩之以法,但對這個知縣僅作出疏忽大意的結論,以他受賄的理由判處三年的勞動改造。可他受賄的錢財是真兇送的,這難道不是和真兇沆瀣一氣,故意製造冤假錯案?那個冤死的百姓有誰還他公道?”

“啪……” 趙立慶越說越激動,一掌重重地拍在桌上,巨大的聲響把眾人嚇了一跳。

大理寺卿餘伯益連忙站起來,躬身說道:“官家,臣重新審理對此案。”

趙立慶平復了一下情緒,鄭重地說道:“這次所有涉及違法官員的案件,都重新審理判罰。貪汙受賄者按數額定罪,最低判罰三年勞動改造,數額超過自身年俸五倍者判罰五年,超十倍者判罰十年,超過二十倍就判罰終生勞動改造。如有草菅人命者就判不赦之罪,殺人者償命。”

王安石起身表態擁護,躬身說道:“官家,臣領旨。”

眾人也紛紛起身,齊聲說道:“臣等領旨。” 皇帝都大發雷霆了,誰還敢不從?

趙立慶也起身,說道:“以後判罰之事,不管什麼身份,都一視同仁,要真正做到‘天子犯法與民同罪’。就這樣吧,都回去辦差。”

“是,官家,臣等告退。” 眾人躬身行禮,緩緩退出大殿。

紫宸殿內又恢復了寧靜,但這場關於律法公正的討論,卻如一顆投入湖中的巨石,在大宋的官場中掀起了陣陣波瀾。

:()大宋出了個武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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