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戀愛指南》中第二章的說法,告白應該在三個月內進行。
俗稱‘告白三月法則。’
據說要對異性表白,距離相遇時間越久,成功率反而越低。
很多人誤以為,認識的時間越久,就越是更加了解彼此,要透過這樣的方式才會日久生情,漸漸彼此喜歡。
實則不然,認識的時間越長,就會因為熟悉越是更加沒感覺。
這就跟結婚多年的夫妻一樣,慢慢被柴米油鹽佔據了生活。
所以,對於一個人的新鮮感只能保持三個月左右!
根據由小破站戀愛界的祖師爺‘竹取’所著的《戀愛指南》這本書的統計資料,向異性告白的成功案例以‘相遇後三個月內’衛冕。
“阿梓,根據這本書的說法,第三個月是最高峰,接下來成功率就會一路下滑欸,這表示,我必須要在這兩週內向陳懷艦同學表白成功才行。”
依靈捧著書,指著書上的內容對著不耐煩的蘇梓怡說道。
“可是靈兒,你現在連跟他正常說話都做不到欸,其實也沒什麼,我跟那傢伙都說過多少次話了,沒覺得他有多難相處,倒是你一直扭扭捏捏的...”
蘇梓怡指出關鍵性的一點,依靈聽完後臉頓時紅了起來。
簡單一提,這裡是依靈的家中,放學後,按照以往的慣例,依靈和蘇梓怡在這裡開戀愛作戰會議。
蘇梓怡躺在床上,手裡讀著小說,有一搭沒一搭的聽著依靈在那裡分析戀愛指南做攻略。
她們二人從小學一年級起就認識到現在,依靈對她這個不耐煩的朋友的態度習以為常。
但是也希望蘇梓怡能有多點參與感,畢竟自己正對戀愛這件事焦頭爛額,不知所措。
“正確來說,時間只剩下不到半個月,離你被他救的那一天起來算,明明之前就差臨門一腳,現在會這麼糾結還不是因為你不敢跨出那一步,活該!”
“啊...有夠準確。”
聽到好友的提醒,依靈瞬間黯然失色,變得憂鬱了起來。
蘇梓怡按音量鍵翻頁的手依然沒有停下,但是說出口的話倒是沒有一句是廢話,很精闢,深深地刺痛了依靈的心。
“害,別管那本破戀愛指南了,其實真要細算,你跟他認識早就超過三個月了,從初三那時就認識了,我已經詢問過他了。”
“啊?阿梓你、你什麼時候去做了這樣的事情?居然都不跟我說。話說手機有那麼好看嗎?先放下聽我不行嗎...”
“怎麼說也比莫名其妙的戀愛指南好看多了。而且我也不是什麼傳聲筒,老是幫你傳達,他那傢伙說我只會給他二手的東西,搞得我很尷尬,你知不知道啊靈兒。”
......
蘇梓怡無奈地嘆了口氣,斜眼看了依靈一眼,搖了搖頭,鎖屏了手上的手機,起身仔細聆聽依靈的話。
“那個時候,因為我完全不懂戀愛啦,所以初三那段時間不算!”
“那要不然我幫你去進行二手的告白好了,反正那傢伙對二手的東西不嫌棄,這二手的告白他也會接受。又或者,我去當他女朋友算了,反正那傢伙人還不錯。”
蘇梓怡回想起了陳懷艦關心她是否感冒,還貼心地遞給了她紙巾,毫不嫌棄地接過她剛剛擤完鼻涕不久的粘嗒嗒的鼻涕紙。
還十分講究乾淨地走了一段路去扔到遠處的垃圾箱再跑回來跟她搭話的舉動,不由得心生一絲好感。
“告白這種事,哪有二手的這種說法,阿梓你不要做多餘的事!”
“好吧,不過那傢伙可能意外的是個不錯的好男人欸,居然沒有說謊和過分修飾,從他口中聽到你們初三的那些事,跟在你口中聽到的一樣,而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