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什麼的。”
雙手掐著李常樂的姿勢有點累,楊果兒收回一隻手,支著自己的下巴,另一隻手仍然掐著李常樂的脖子,然後說道:“你不是一直都自己動手揍人嗎?怎麼突然想著招人了。”
李常樂感受著脖子上的那隻溫潤的小手,笑著說道:“身份不一樣了嘛,哪能總自己動手,現在法治社會,萬一把人打出個好歹了,我進去了你不等我怎麼辦?”
“呸呸呸,不許瞎說,你才不會進去呢,你給我注意點,你要是進去了,我肯定不會等你的,你聽到沒有!”
楊果兒趕忙用手捂住他的嘴,語氣嚴肅的警告道,只是她這眼神,李常樂再蠢也能看出她的口是非心,她只是用這樣的方式威脅李常樂不許犯傻。
李常樂作怪的親了一下楊果兒的手心,嚇的楊果兒趕忙鬆開捂著他嘴巴的手,嗔怪的瞪了他一眼。
李常樂看著她,認真的說道:“不會的,放心吧,我肯定不會丟下你一個人的。”
這句話說的楊果兒臉紅,她眼神躲閃了一下。
突然她好像想到什麼,重新一把掐住李常樂的脖子,嚴肅的說道:“不對,差點被你帶偏了,我要問的不是這事兒,我要問的是你那首歌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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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樂其實早就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他知道他唱了那首歌之後,楊果兒一定會問他,畢竟她那麼聰明,肯定能聽出那首歌的歌詞裡的含義。
那首歌是他混了好多年之後,卻因為一直忘不掉楊果兒而寫的。
他不會寫歌,在酒吧裡跟一個不得志的駐場歌手學了點吉他後,抱著吉他亂彈亂唱的。
開始的時候每次彈的調子和唱的歌詞都不一樣,只是每次喝大了後就抱著吉他瞎唱,慢慢唱的次數多了,調子和歌詞才慢慢固定下來,最終才有了這首歌。
所以這首歌根本沒什麼技巧,全是感情。
他就這樣偶爾喝大了就唱這首歌,一直唱到他二十八九的時候。
他有些記不清了,大概是二十八還是二十九歲那年,他又抱著吉他在唱這首歌,恍惚間,他看到一個模樣和記憶中楊果兒的樣子有幾分相像的人走進了酒吧。
他情難自抑的衝了上去,只想看看這是不是他記憶裡的她。
那女人看他醉醺醺的撲過來,馬上驚慌失措的躲到一邊,滿臉都是嫌惡的神色。
李常樂的小弟趕忙拉住他,並且跟那個女人道歉,說道:“對不起,我大哥認錯人了,不好意思啊,今天給你打折。”
女人嫌棄的翻了個白眼,說道:“切,什麼狗屁俗套的搭訕方式,收起你那點齷齪心思,我老公年薪百萬,我就是出來喝酒消遣消遣,我點陪酒的也不會點你這樣的,誰稀罕你們打折,真晦氣。”
說完,女人轉身離開了酒吧。
李常樂頹喪的坐在旁邊的椅子上,從女人開口,他就知道自己認錯人了,他記憶裡的楊果兒是很有教養的,一定不會這麼尖酸刻薄的說話。
與此同時,讓他更頹喪的是,他認清了現實,楊果兒是他記憶裡的白天鵝,又怎麼會看上這樣渾渾噩噩他?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唱過這首歌。
:()都重生了我還能被她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