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通話老韓的電話後,我就給林樹打了電話。
雖然我知道隔著這麼遠的距離,他一個小處長也幫不上什麼忙,可他畢竟是在省廳裡工作,見多識廣,更清楚這裡面的道道。
我是想先諮詢一下,看看這個事情該怎麼辦好,讓他給拿個主意。
林樹聽我講了整個事情的經過後,才不急不慢的告訴我,如果按法律規定來說的話,韓哲的確屬於防衛過當。
畢竟他是在別人毆打結束後才反擊的,而且還有追著受害者進行傷害的事實。
但是,考慮到他也是受害者,而且還不滿十八歲,又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就算是交給法院去判決,最多也就是經濟上的賠償,還夠不上判刑。
當然,這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決,如果對方找了關係那就不好說了,韓哲不僅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大機率還會被判刑。
法律肯定是公平公正的,但法律的解釋權卻在執法人員手裡。特別是基層的執法人員,大部分都會受到各種社會關係的影響,作出偏袒一方的判決。
我說:“老韓就是考慮到這些,才託我在市裡找關係。你也知道,咱就是個平頭老百姓,也沒經歷過這些事,你說咱該去哪些個部門燒香拜佛,才能給孩子爭個長短啊?”
林樹沉吟了片刻,才緩緩說道:
“最好是去市局或者檢察院找找。不過,他這事如果沒有關係的話恐怕不好辦,你也知道,現在不管辦啥事都要講關係的。如果是在這邊就好了,我一句話就能擺平,關鍵是在咱老家那邊,人生地不熟的,我也打不上招呼啊!”
“胡說八道,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如果所有的人都像你們這樣,遇到事就光想著去找關係擺平,那還要法律幹啥?”
“秋實,你別聽他胡鄒鄒,你給你那個朋友說,讓他一定要相信法律,如果辦案的人員冤枉了孩子,你們還可以提起上訴,這天下總有咱老百姓說理的地方。”
林樹的話還沒說完,就聽到國棟叔在電話那邊大聲訓斥道。
緊接著,又聽到林樹對他爸爸說:
“爸,你不瞭解基層的情況就別說話了,人家孩子現在被關在看守所裡,別說等一審判決了,光派出所拖著不辦你就沒辦法。等一審判決了再去上訴,案子拖個一年半載的,就算最後判人家孩子無罪,也把人家孩子給耽擱了。”
林樹說完這句話,電話裡就傳來一聲重重的關門聲,緊接著又聽到林樹說:
“哥,你別聽我爸那一套,讓人家趕緊去找找關係,這種事不能拖,最好是在年前解決掉,不要耽擱了孩子明年上學。”
結束通話了林樹的電話,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好,本想著他能給出個主意,沒想到反而惹得他和他爸爸爭執了起來。
就在我琢磨著誰能給市裡的人說上話時,國棟叔又把電話打了過來。
他囑咐我不要光想著送禮找關係,就算是把事情給擺平了,也拿不到檯面上去。
況且,給執法部門的人員送禮也是違法行為,萬一被人家給舉報了,明明有理的事情反而會變得被動,弄不好還會把自己給牽扯進去。
國棟叔還說:“你那個朋友要是害怕下面的人亂來,你可以讓他去找一下小霞,她在的那個單位就是專門管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
我說:“她才剛上了兩年班,找她能管用啊?”
國棟叔說:“你先給她打個電話問問,實在不行我就專門回去一趟,絕不會讓你朋友的孩子被冤枉了。”
聽他這樣說,我連忙說道:“別,別,這又不是咱家的事,我只是幫朋友問一下,咱能幫就幫,幫不上也沒辦法,犯不著讓你專門回來一趟。”
沒想到我話剛說完,國棟叔就用嚴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