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亂。
他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上了胡清嬋,但是這個女孩子,真的很有魅力。
相處的時間很少,林放依然能夠看出她的聰明和努力,可大多數時候,他的腦子裡想的,卻全都是胡清嬋那一瞬間低頭的嬌羞。
“嘿!在幹嘛呢?”
林放半夢半醒不知道躺了多久,被一聲錦城口音的招呼給喚醒。
他搖了搖頭,兩肘撐著水床抬起上半身,看了一眼半包廂的門口,焦嬌扶著隔斷,眼睛亂轉著找了半天,才又問道:“你那個女朋友呢?”
“走了。”
林放懶懶的又躺回去,人雖然清醒了不少,酒意還在,躺著比坐著舒服。
他懶得跟焦嬌解釋,胡清嬋只是他的前女友,並不是女朋友。
焦嬌踢掉鞋子上了水床,坐在林放旁邊,又問:“那你怎麼不跟她一起走呀?我看她多緊張你的,她把你留在這裡,就不怕我吃了你呀?”
你吃!
你快吃!
別光說不練好不好?
林放瞟了一眼焦嬌,把自己整個人躺平,道:“來吧。”
“來什麼?”
“吃我啊。”
“哎呀,你討厭的很!”
哪怕焦嬌再怎麼混不吝,也有點害羞,她忍不住扭了扭身子,往旁邊挪了挪。
跟胡清嬋鬥嘴,說要借林放用用是一回事,現在當真要用,她卻有點不敢了。
雖說這裡的半包廂挺私密的,水床也挺舒服的,可到底是公共場合。
呵,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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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大豬蹄子!
你倒是一字馬呀?
你倒是十字馬呀?
我都躺平了,你還想我怎樣?
林放斜了焦嬌一眼,懶得再糾纏這個問題,想起之前的疑惑,索性問道:“你不是走了嗎?怎麼又回來了?”
“我什麼時候走了?我只是去了一樓。這是我朋友的店,我來找他玩的!”
“朋友?”
“啊……你別誤會哈!不是男朋友!”
焦嬌連忙解釋道:“就是一起玩的比較好的,都比較:()前任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