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範圍,一切都談好了,寫在合同上,就可以了。
但烏迪內斯俱樂部卻不想這麼做。他們希望讓球員把肖像權全都轉讓給俱樂部,這樣當以後布魯諾肖像權有盈利的時候,俱樂部就可以坐著數錢了,畢竟球員的肖像權也算是俱樂部的收入的一部分。
經過上賽季的出色表現,布魯諾已經是烏迪內斯實際上的頭號球星,以後俱樂部的商業活動,也可以讓布魯諾去站臺了。
像皇家馬德里這樣的豪門俱樂部,就要掌控球員的肖像權,任何球員加盟皇家馬德里都要將肖像權奉上,藉此俱樂部在商業市場上賺取大量的利潤。
對於財政情況不是很好的烏迪內斯來說,像是布魯諾這樣天賦橫溢的超級天才,簡直就是一顆搖錢樹。
但門德斯不希望將這筆錢讓給俱樂部,肖像權在球員自己手上,門德斯就更有動力去為布魯諾拿下更多的代言合同。
畢竟他可以從中抽成,布魯諾拿下的合同越多,賺的錢越多,他最後獲得的錢也越多。
況且肖像權在球員自己這裡,對於球員本人來說也是好事兒。現在不少球星,在俱樂部裡賺到的錢,可能還沒有他們在商業運作上所賺到的多。
但烏迪內斯俱樂部不能接受門德斯的條件,如果布魯諾的肖像權不在俱樂部手裡,俱樂部如果想讓布魯諾配合俱樂部的商業活動,就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對於財政困難的烏迪內斯俱樂部來說,這錢能省則省。
所以雙方就這麼扯了很久,要知道世界盃都要開戰了都還沒解決這兩個問題。
:()從球王背後的男人到球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