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後一個字說出口的同時,傅寧玉將攥住的銅尺朝李媽媽身前一推。
在場所有人全都呆住了。
尤其是跪在地上的海棠。
自打寧玉小姐進府,老夫人便將其中一處小院給了她,跟著伺候的丫鬟裡,有兩個還是點名指派。
海棠就是其一,除貼身照料起居,日常與小姐相關的一切,也都交由她打理。
轉眼已是六年過去。
小姐自幼體弱,初來乍到確也小病小災不斷,可這童心玩性,起初也照舊與同輩少爺小姐們玩耍,只不過一旦磕碰或不適,老夫人便會怪罪,久而久之,怕連累他人,小姐逐漸與人疏離。
如今生活更是簡單到只有看書、寫字、作畫這幾樣,稍微熱鬧的活動,非必要幾不參與。
誰曾想到了別個口中,小姐卻被曲解成孤傲、無趣、涼薄、無情,即便這樣,小姐也從不爭辯。
實在是朝夕相處太過熟悉,方才在那邊屋裡,海棠一進門便隱隱覺著今天的小姐似有哪裡不太一樣,原還想著是自己恍神,不料真就“平地驚雷”——
慣以遇事忍讓、默不作聲的小姐,頃刻間言辭犀利、咄咄逼人。
剛才那幾句話,確是不假思索脫口而出的,把自己說澎湃了的慷慨陳詞,加之周圍人的反應又盡數在眼,此刻的傅寧玉結結實實感受了一把“大主角光環籠罩”。
爽!
打狗看主人,話不好聽道理直白。
所謂的規矩一字不提,動手卻不含糊,這邊叫人一聲“小姐”,扭頭就衝小姐的丫鬟揮舞大棒。
本小姐人還在這呢,當我的面打我的人,你能“狐假虎威”,那就別怪我也“仗勢欺人”。
穿書標配不就是角色逆天改命嗎?
那就也來立個反抗人設。
畢竟是老江湖,李媽媽快速收斂多餘的表情,恢復一臉泰然道:
“寧玉小姐言重,方才確是老奴未有說清。這家大業大的,單是在這上官本家伺候的下人少說都有一二百。小子們不歸我管,那些個丫鬟我卻是得時時盯著,日常都在各位主子邊上走動伺候,但凡錯個一點兒,便是我的過錯。海棠竟敢讓您抱著小姐一路受累,便是她的疏忽不周,依規懲處,也是老奴職責所在。”
“李媽媽教導下人,我自不敢有意見。但即便要打,講明白再打不遲。海棠的確說了她要接手,是我沒答應。您方才見了,婉兒是睡著的,想著人已在我懷裡,那便不要再吵醒,還由我抱著。何錯之有?再者,我與婉兒親厚,即便她醒著,由我抱了,又怎算受累?難不成我還不能與婉兒親近?”
海棠只覺越聽越怕。
小姐是孃胎裡不足,自打出生便幾乎在藥罐裡煨著長大,為此老夫人也有過特別交待:一切以小姐身體為要,家裡的規矩,非必要可以不用拘著。
而之於李媽媽,一向恭順的寧玉小姐今日突然暴起,遣詞用句字字如錘,看似就事論事,這般不留情面,也難保引人多想。
真就是:縱有特許在前,也怕後來風雨。
:()書中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