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嗎?
問題三你去哪裡找野生熊貓(ー_ー)!!”
“樓上為槓而槓不可取羅律師強調的是人在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可以去利用任何野生動物的意思。”
“法律題有可能是虛構的沒必要找現實邏輯,數學題還一邊放水一邊蓄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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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三專用逃跑機[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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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熊貓是保護動物,如果吃了的話肯定會犯罪吧?而且還是烤著吃……”萌冰在採訪現場感覺都有些繃不住了。
“但是在張三快要餓死的情況之下,做出這樣的行為應該情有可原吧!”
羅凱給了這小姑娘一個點讚的眼神:“沒錯,這就是我正要說的,在法律上有一個概念叫做緊急避險。
就是說當人面對大自然突如其來的危險,瀕臨死亡的時候,可以拋除一般的顧慮以自身生存為第一要義!”
“把熊貓烤著吃,平時的時候這樣做肯定是犯法,但是當人命關天的時候,就可以以緊急避險來阻卻掉違法犯罪事實,最終無罪。”
“當然張三要在事後證明自己確實是不吃這隻熊貓就得餓死的,緊迫情況之下,做出這樣的事情才行。”
“我說的這個段子……咳咳咳,我說的這個例子就是讓大家知道,我們人的生命是最珍貴的,是最寶貴的!”
,!
“熊貓是什麼呀?熊貓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個更重要啊?熊貓是寶,那我們是什麼?我們是人,我們是無價之寶!
人永遠高於動物,張三20天沒吃飯了,快餓死了,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
當然可以吃,燒著吃,烤著吃都可以,見熊貓殺熊貓,見東北虎殺東北虎,見金絲猴吃金絲猴,一天吃一隻!
客觀上張三的行為的確符合故意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可以用張三瀕臨餓死緊急避險來阻卻!”
“連熊貓都沒我們人類命貴,所以大家知道了吧,你們究竟有多珍貴!”
羅凱說完之後。
旁邊的萌冰微微有些卡殼!
這段子講的真是。
絕了!
生動有趣的同時還能夠普法。
好傢伙,萌冰之前在網上就知道羅律師被人們稱為法外狂徒張三。
這下子總算是明白這綽號是怎麼來的了。
很強!
很秀。
過於優秀。
嘶!
“野生保護動物是很稀少的,大家要保護,咳咳咳,當然羅律師剛才講的是段子,大家切勿當真。”
萌冰感覺自己的思維得到了極大的飛躍。
原來普法還可以這麼有趣?
原來講段子還可以這麼吸引人?
原來法外狂徒張三是這麼來的!
無限復活之後,以身試法,觸犯羅律師嘴中的各種不同的罪行。
就很強。
羅凱似乎想到什麼似的開口繼續說:“說到這一個野生動物我就想到有一個罪……”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