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翻開過考試教材,這搞笑呢?
這裡是哪裡?這裡是審判院!是審判案件最為嚴肅的地方!
此案中,在程式方面已經給足了起訴方足夠的時間準備證據!
你沒有足夠的證據,你來這裡起訴幹什麼?大動干戈氣勢萬千的逗我玩嗎?
擺出一副理所應當就應該按照你所說的去做,原告方是巨嬰嗎?
據我在網上了解到的訊息,原告方日不落博物館這一次花了那麼多的錢,養了那麼多的律師,我相信在這種豪華律師團之下,相信不會沒有人注意到需要保證金這回事兒吧?不會吧,不會吧?”
羅凱直接騎臉輸出,貼面嘲諷。
連最基本的流程都記不住,你幹什麼吃的?
金牌大律師?
還是國際上都特別知名的那一種?
呵呵!
小樣。
這可是我精心為你準備的一個大坑之一,豈會讓你輕而易舉就跑出去?
什麼?
你說這樣會不會稍顯氣度過小?
都他娘撕逼撕到了法庭之上了,還要個毛線的氣度。
體面!
這是勝訴之後才要考慮到的事情。
而且!
日不落博物館每次對前去翻越自家老祖宗書籍文物之類的人都要按時間按分鐘收取高額的費用。
更有甚者,在前段時間10分鐘的觀看,竟然拍出了五百萬的價格。
簡直離譜!
這個時候拿保證金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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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
殺伐果斷。
這是對自己當事人最好的負責方式。
羅凱就像是訓孫子一樣訓斥對方。
不留一絲一毫的情面。
金牌大律師?
那又能怎樣?
老子上輩子就是最頂尖的那幾個金牌大律師。
精銳?
高手?
老子打的就是精銳。
老子碾壓按在地上摩擦的就是高手。
“且本案為民事案件,當雙方不同意休庭審理的時候,審判應該繼續進行!我方陳述完畢!”
羅凱可不是什麼聖母。
對方提出來停戰就停戰?
這豈不是太過於草率了,等他丫的回去收集證據,蓄足力氣之後,回來再次決戰?
搞笑呢!
這種遞刀子的行為是不可能發生的!
羅凱深知好不容易搬回來的優勢得進行到底。
打蛇得一次打死,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等著他緩兩口氣,再回來狠狠的咬你一口?
老子又不是聖母。
趁你病要你命,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殺!
給爺死!
雙方都坐在了原告席和被告席上,正式pk正式廝殺了。
婦人之心?
不存在的好嗎!
雙方是對手!
是敵人!
雙方在開庭之前就拒絕了調解,不會有和解的。
不是你勝訴我敗訴,就是你敗訴我勝訴!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可能。
對於對手有任何的仁慈之心,都是對己方最大的傷害。
坐在原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傑,森摸著自己手腕上戴著上百萬的手錶。
就如同是在波動手腕上帶著的念珠一樣。
努力的在控制自己的怒氣。
但這種過於簡陋的轉移注意力的方法,似乎並不奏效。
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