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書面合同,標明風險由裝修公司承擔!
但是後續簡訊可以作為口頭合同的承載載體。
則可以作為前一份合同的附件內容。
在此次事件當中,佔據主導的,是健身房老闆趙某某!
畢竟他承諾了有任何的風險由他承擔。
因此他應當承擔主犯的責任!
而不是從犯,更別提以不知情來抗辯想要逃脫法律的懲罰!
這根本說不通!”
“我方為原告是受害者,對於想要隱藏想要逃避法律責任的主犯!
會毫不猶豫的進行指認!
畢竟,冤有頭,債有主!
我方發言完畢!”
羅凱說完之後。
張大炮張律師的臉色黑的更加厲害了……
他的金蟬脫殼斷尾求生之計失敗了……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