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皮子一直都在抖。
從剛才聽到宣判要賠償500億之後,整個人就如同是圖了胭脂粉一樣全臉發白……
公司賠錢,他要在這個過程當中承擔連帶責任。
什麼是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公司破產之後,拍賣拿不出錢了之後,他就以自身的財產填窟窿。
這些年吃了多少就得吐出多少來。
憑藉著股權每年從公司分紅,照樣都得吐出來。
還不夠的話,那麼就得上失信人名單?
然後他個人名下的財產,比如說房產,豪車,別墅包包之類的,都會被強制執行。
進行拍賣。
什麼?
有很多隱藏的別墅,金銀珠寶之類的藏起來。
他照樣可以瀟灑?
想什麼呢?
拒不執行?
沒事。
真以為現在的網路不聯網嗎?
真以為那些同在一個商業圈子裡子裡面混的,相互熟悉的都能知道對方兜裡面有幾塊零錢債主們……
會放過這個人嗎?
不會!
絕對不會。
這些債主會讓自己的財產損失嗎?
肯定不會。
所以!
放心吧!
隨手一舉失信人名下的財產並且提供資訊能夠拿到獎勵的情況之下。
失信人想當老賴,拒不執行是不可能的。
而且一旦抗拒執行!?
那……
進去待著。
那又觸犯另外的法律了。
外賣平臺公司的老闆心如死灰。
整個人如同是軟腳蝦一樣。
站起來,突然往後倒過去。
似乎是貧血一樣。
但是後面的執法人員把此人架住。
在這宣判的時刻。
你就算是昏過去,也得站著聽宣判。
在場的人沒有發出過多的聲響。
,!
全部都注視著宣判的法官。
在這莊嚴和肅穆的場景之下。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會被線上的上千萬網友透過直播的方式看到。
法官環視了一下四周。
拿起了手中的判決書,沒有過多的廢話,直入主題,進行宣判:
“原告方xx系猝死外賣騎手家屬,起訴xx外賣平臺公司死亡賠償金糾紛一案,現當庭進行宣判!”
法官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
在做出宣判之前,得先理一下案件的前因後果。
以審判院的角度進行調查,還原出案件的事實。
說事實,講證據,列法條。
“案件經過概述:受害者xx,為被告方xx外賣平臺公司的平臺註冊騎手,近三年以來一直為外賣平臺工作,於xx年xx月xx日在送外賣的過程當中,過度勞累導致心臟猝死!”
“經本院調查,外賣平臺公司與騎手簽訂的協議為壟斷協議,根據原告方的代理律師陳述,壟斷協議自始至終變為無效,合同變不生效力!我院採信……”
“……在無合同的情況之下,受害者在外賣平臺公司註冊為騎手從事配送工作期間,生產資料的工具式電瓶車由外賣平臺公司提供租借,工作服上印著xx外賣的字樣,外賣平臺公司對騎手每週實施考勤,且有相關的打卡證據進行佐證!
被告xx外賣平臺公司每月向外賣騎手賬戶打款,以及幫忙繳納保險費用,符合勞動合同當中最實質最本質的特徵!
我院綜合各方考慮,認定為雙方具有實質勞動合同關係,猝死的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