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少年小將打扮,約摸十三四歲。
頭上飄揚著一根紅色的頭巾,一手握著韁繩,衣服內透出月牙白的袍子,星目劍眉,鼻樑挺拔,清晰的下頜線已勾勒出成年的模樣,嘴裡正叼著一根狗尾巴草細細品嚼,慵懶無比。
而就是這個少年,在原主前世在麗蘭苑那段難熬的時光裡,多次出手幫助。
原主在那個雪天,拒不交出的所謂“贓物”不過就是這個少年的掉落的一枚銅板。
她總以為自己還能有機會親自還給他,並且告訴他,自己的名字。
至於他,是興國公府的小公爺,叫姜雲瀟,未來的京都四大紈絝之一。
月娘正想得出神,忽然付世青驚呼一聲。
月娘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半空中盤旋著一隻雄鷹,忽而一聲驚空遏雲的鷹唳,直直朝著隊伍最前面的敏嘉公主的馬車飛奔下來。
只見姜雲瀟拔出腰間的箭矢,三箭齊發,射了過去。
雄鷹聞聲倒地,眾將齊呼,興奮仰慕。
月娘想起了一段詩:“翩翩馬上帶雙鞭,寶劍珠袍美少年。番直每從雙闕下,射鵰常在萬人先。”
隨從將鷹撿了過來,國公爺姜松瑞看著鷹,憤怒的扔到了地上。
姜松瑞扔鷹的緣由大概是,這是有人故意為之,且風有豢養鷹的風俗,王子們甚至有鬥鷹的癖好。
姜雲瀟不是不知道,而是沒往這上面想,但是他爹想到了。
這不過是且風想給敏嘉公主的下馬威而已。
姜雲瀟偏生不捨得扔掉,跳下馬撿起:“爹,你不喜歡也不能扔啊,我還沒吃過鷹肉呢。”
姜松瑞沒好氣的呵斥道:“你若吃了,只怕明日被吃的就是你我了,裝好,進城。”
月娘身子突然不受控制一般的,掀開簾子,撐出半個身子,將身上唯一的一文錢拋到姜雲瀟那裡。
姜雲瀟條件反射的去接。
月娘輕飄飄的扔下一句:“還你的。”
她以為那個舉動很帥氣,然而姜雲瀟環繞了一圈,得出的結論是:月娘不是和自己說話。
將那文錢隨手給了牆角的乞丐。
付世青帶著月娘進城,安頓在了一間客棧中便出了門,囑咐月娘不要瞎跑。
田氏的爪牙沒有跟來,她如今有更重要的事,就是如何處理自己重新進門的日子。
至於月娘嘛,扔到窮鄉僻壤,那裡可不是什麼福天洞地。
付府唯一有子嗣的就只有許氏和田氏,如今許氏去了,田氏又深得喜愛。
雖然鋮國有“扶妾為正,大獄三年”的律法,但如今的皇后娘娘早年也是妾室,這條律法更成了擺設。
又是家宅事,誰有這個精力去管別家的事!
春芽還沒冒起來,自近雲州,越發冷冽起來了。
這客棧叫宏福客棧,屋內只有一張石榻,一把椅子,一個痰盂而已。
等到了日落,付世青終於風塵僕僕的回來了。
第一句話是和小二說的:“這裡離南山村還有多遠啊?”
小二客氣的答話:“回客官,大概還有五十來裡地。”
付世青客套的感謝,看著瞪大眼睛看著他的女兒,終究還是於心不忍。
“月兒,你先歇息吧,明日一早我們再趕路,小二,開一間上房。”
月娘鑽進薄薄的被窩裡,才好不容易有了絲暖意。
自己難道不是付世青的親女兒嗎?
可是想了一圈,他對每個子女都是這樣的,甚至是對付齊昭兄弟,都只是表現得很關懷,實質上抱他們的次數都屈指可數。
商人重利而輕義,古來如此。
月娘縮成一團,暗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