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別說直接用文字來侵犯他的作品版權了。
曹勝記憶中,金大師就曾起訴江南寫的《此間的少年》,因為這本書裡的主要角色名字,不是喬峰就是慕容復什麼的。
明明寫的是現代故事,用的卻是《天龍八部》裡的很多人物。
結果,金大師勝訴,江南賠付了188萬。
因此,曹勝不敢用金大師的作品做無限流作品的背景世界。
他現在已經不是無名之輩。
他要是敢這麼寫,估計要不了多久,金大師就能把他送上法庭被告席。
只寫古龍的作品—
或者加上黃易的作品。
感覺又不圓滿。
因為讀者心目中的武俠,金大師的作品必有一席之地。
而且古龍和黃易的作品,在影視化方面,也沒有金大師的作品深入人心,讀者的代入感不會太好。
一碗麵條已經吃完了,曹勝還是沒想好要怎麼搞。
他看著面前的電腦螢幕。
繼續發揮自己的想像力。
版權——
寫無限流作品,好像最大的障礙就是各種影視作品的版權,寫國外的電影,倒是能大機率避免被版權公司起訴,但也限制了自己這本作品的版權開發。
不會有影視公司敢把他寫的無限流作品,改編成影視劇,或者遊戲。
只能賺點稿費。
花錢買下那些影視作品的改編權?
別開玩笑了!他的錢最近差不多都變成房子了,哪有那麼多錢?
何況,他想用的都是大熱電影的版權,這些電影的版權哪個便宜?
為了寫一本小說,花那麼多錢去買十幾部大熱電影的改編權?哪個寫小說的敢這麼幹?
真這麼幹,就是付費寫小說了。
能把人大牙笑掉。
忽然,他念頭一動,想到一個不涉及別人版權的操作辦法。
用那些還沒有問世的電影!
比如:無限流裡常見的《一個人的武林》。
比如《葉問》一二兩部。
比如《無間道》。
等等。
這些電影都還沒有問世,他現在寫出來,到時候會涉及到版權問題的人,就不是他曹勝了。
思維再發散一點,還可以用國外的一些還沒有問世的電影,比如:《飢餓遊戲》丶《猩球崛起》丶《拳霸》丶《暮光之城》丶《阿凡達》丶《變形金剛》丶《鋼鐵俠》等等。
想到這裡,他有點激動。
感覺自己這個主意不錯。
但還需要仔細查一下這些作品,有哪些已經上映?有哪些是根據已經創作問世的漫畫或者小說改編的?
但凡有版權糾紛的,統統不用。
但全球範圍內接下來二十多年的大熱影視作品,即便是剔除那些原著小說或者漫畫已經問世的,剩下的那些作品,肯定還是夠他寫一本無限流小說。
至於他這麼做,會不會堵死那些影視公司的路?
開玩笑!他又不是那些影視公司的股東或者老闆,那是他需要考慮的問題嗎?
他們想拍的話,來支付版權使用費啊!
這些資本家不是都喜歡說: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嗎?
那他們用錢來解決啊!
至於,用這麼多大熱作品來做背景,寫一本小說,是不是太浪費了?
搞笑!浪費的又不是他曹勝的電影。
他也沒這個本事把這些大熱電影都拍出來。
他就用一下,用一下又不會懷孕。
說不定有他這本小說介紹這些電影之後,等這些電影真的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