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為什麼自己會對這個咒符眼熟,“我看到過這個新聞!一個四口之家,在短短几天內,就死了三個人,而唯一剩下的哥哥,則不知所蹤。”
他沒說這三個人都死相極其悽慘,較之廢棄工廠的女孩更加滲人。而那個咒符,則是他在看新聞時注意到的、刻在被害人家牆上的奇特紋路。
如此看來,連這件事也是邪教是手筆嗎?那個新聞裡失蹤的哥哥呢?他又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
彼得的思緒一團亂麻,他對此類事件相當缺乏經驗,也不像警察一樣可以調動官方資源。在紐約的時候還好,畢竟是他的地盤,對罪犯的去處大致有所方向。
而且,“這起案子並不是發生在哥譚,難道他們轉移了陣地嗎?”
“哥哥失蹤……”溫斯蒂若有所思,提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想,“也許,他就是召喚的那個容器。”
德斯蒙特雖然不明白為何要調查,但大體知道,他們是在討論死去的斷頭女孩、也就是惡魔崇拜的事,“但是因為死了三個人,地區公眾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這上面,才換了一個地方舉行儀式嗎?”
彼得:“嗯……大概是因為,哥譚的環境比較亂,他們覺得更好隱蔽吧。”
某地下酒吧。
康斯坦丁暢快地喝著酒,他剛剛替一個富翁解決了一個小麻煩。
競爭對手試圖透過詛咒謀奪富翁的財富,而他,並不像富翁想的那樣,也利用神秘的魔法解咒還擊,而是藉助線索找到了幕後的巫師,狠狠揍了那個人一番,逼他交出了詛咒的媒介。
雖然過程讓富翁不太感冒——他還期待了一會魔法在身邊呢——但效果不錯,他突如其來的怪病第二天就消散了,容光滿面地打了幾場高爾夫。
因此,他爽快地支付了鉅額的尾款。
不過,看他不以為然的樣子,恐怕下次再碰上奇異事件,就不會在找高收費的魔法師,而是讓自己的保鏢效勞——至於最後能不能輕鬆解決,還真有點難說。
康斯坦丁收了錢,自然想到了人生的樂事——酒精,和必不可少的香菸。
於是,他跑到這家魚龍混雜的酒吧來,和所有中年男人一樣,在酒杯裡沉醉,再抽上幾根醫生絕對禁止、但他從沒戒/斷的煙。
“如果你是想從我這裡賺一筆,抱歉,小子,我只帶了三百刀——剛好夠酒和小費。”
雖然幾杯酒精下肚,康斯坦丁依舊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小偷不安分的手,並當著酒保的面,把皮夾裡的紙鈔都拿出來,“哦,還多了一點,那就再拿一瓶啤酒。”
酒保擰眉數了一下,發現多了一瓶啤酒後,小費正好是最低標準,連一個小數點都沒錯,不禁白了他一眼,從櫃檯取出啤酒,玻璃瓶底和桌面撞擊,發出沉悶的聲響。
“嘿,小心點,砸壞了可不好,漏了的話,我可不想洗衣服。”明知普通的磕碰不會碎裂,康斯坦丁還是選擇嘴欠了一句,舉起瓶子咕咚咕咚灌下去。
又是一個爛醉的夜晚,康斯坦丁扶著牆出來,夜風吹得他的風衣獵獵作響。
黑暗的小巷裡,一道身影蟄伏著等待。
“先宣告,我來這裡,純粹是工作委託,明天就離開。”察覺到熟人,康斯坦丁意思一下地舉起雙手,表示自己沒有惡意,麻溜就可以滾蛋。
黑暗中的身影卻一反常態,沒有關注這個,而是用他低啞的嗓音問:“有關惡魔拜蒙,你知道多少?”
“嗯?”涉及到專業對口,康斯坦丁的酒醒了一半,“拜蒙是個男生女相的惡魔……好吧這些簡單的你應該知道。不過,最重要的是,祂和天使有點糾纏不清。”
“不過,這可並不是說祂是個‘好惡魔’。哈,他最鍾情的,就是撕裂人類脆弱的脖頸和那些噴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