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著相關的人員來對我進行提審。我不知道他們會對我提出什麼樣的罪名。
我已經不止一次被帶到這樣的地方,今天我被帶到市局這座大樓,顯然證明這件事並不同尋常。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大門終於開了,走進來的是一男一女兩個身穿警察制服的人,他們坐在我的面前,那個女子開始記錄著什麼,那個男人並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樣的威嚴,卻顯得有些親切。
“你叫吳有為?”
“是的。“
“你的職務是新大集團大專案部的副總經理?”
“應該說,這是我昨天以前的職務,就在昨天晚上,我這個職務已經不存在了,也就是說,我被免掉了這個職務。”
“那你在新大集團擔任著什麼樣的職務呢?”
“我現在是經營總監的總監助理,但我還沒有正式上任。”
“看上去你很年輕的嘛,就憑你所擔任的這兩個職務來說,你也是一個很能幹的人。可是我就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呢?”
我剛要說什麼,這個男人擺了擺手說:“經過我們剛才的調查,這對向新大集團副總經理顧長新做出控訴的夫妻,他們控訴的事實完全屬實,顧長興包養這個女人三年,然後又把她一腳踢開,這個女人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我點了點頭說:“看來你們的工作做的還真是很到位。難道這不是一件值得讓受傷害的女人和這個殘疾的男人發出內心的控訴的理由嘛?,難道只能讓顧長興這樣的高高在上的人人物違反法律和道德標準,為所欲為,而這些小人物只能忍受著痛苦的摧殘和傷害嗎?”
“從理論上來講,你說的這些都是對的。但這樣事並沒有觸犯法律,而你糾結把這對受害者糾結在一起,在這麼一個大型的機關門前,做出這樣的事,卻是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尋釁鬧事。”
“我可不想鬧事,我更不想讓我的行為為社會造成任何意義點的傷害,影響社會的秩序和穩定,如果帶來了這樣的影響,那也並不是我的本意。”
那個警察微微一笑,和藹的說:“你們要想解決問題,完全可以走正常的途徑,可是你這麼做。完全是不應該的。”
“也許採取這樣的形式不太正確,但不用這樣的方法,就引不起社會的重視,也就難以讓這些社會的底層人物,有一個伸張正義的機會,你說的這句話我完全承認,我也完全接受警察同志,對於這樣的事情,你們應該你們能夠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