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想叫他聞見。
看見他就夠了。
王一飛索要徒弟不成,還真就厚著臉皮問王力要起了煙抽。
王力不想給,可不給又不好看。
只是在心裡默默嘟囔了一句“這孩子真不自覺”後,到底還是給了王一飛一棵。
王一飛堂而皇之的將“混”來的煙咬進嘴裡,隨後便在自個兒身上尋摸起打火機來。
摸了一溜夠,狗屁沒摸著。
最後又腆著臉問王力要起了打火機。
王力一臉無語的看著他。
那眼神兒像極了位老父親看著自己那不爭氣的傻兒子時所流露出的恨鐵不成鋼和無可奈何。
打又打不得、罵又罵不得。
除了給他個眼神兒,讓他自個兒體會之外,別無他法。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心說煙都給他了,還好在打火機上頭跟他較勁麼?
權當他是一時糊塗,忘了帶了,借給他用用吧,反正點完煙就還回來了。
這下輪到王力失算了,丫用完還真就不還了。
也不知道王一飛是長期以來養成的習慣,還是故意順人打火機。
他每次點完煙後,不管火機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只要對方沒立馬問他要,他總是順其自然的就將火機塞進自個兒褲兜裡了。
原主兒若是隔天才想起來自己火機給了王一飛之後就沒了信兒,再想追討就為時過晚了。
對此,王一飛的回應無外乎兩種:
第一種就是死不承認,堅稱自己用完打火機以後就物歸原主了。
至於打火機為什麼不見了,八成是對方後來又借給別人使去了。
借去的那人忘了還,你總不能反過來找我要啊?我好欺負啊?
第二種便是在賴不掉的情況下,大大方方承認,但卻跟對方玩兒拖延政策。
先是把矛頭往自個兒記性不好上扯,說明自己不是故意順打火機的,大概齊是忘了。
回家以後,兜裡的打火機也是往哪個桌上隨便一丟,就沒當回事兒了。
然後無比謙恭的跟原主兒道歉,並承諾明兒一早離家前一定把打火機給捎回來。
當然,說是這麼說。
真到了第二天又不是那麼回事兒了。
到時候又一拍腦門兒,連聲致歉,說昨兒晚上下班回家還想著這事兒呢,尋思等洗完澡就把打火機揣兜裡。
沒成想洗個澡的工夫,把身上淋了個遍不說,腦子也進水了,又把這事兒給忘了。
放心,弟弟,明天哥哥一準兒不會忘啦!
就是忘記買早飯,也忘不了給你帶打火機!
等到了第三天,丫挺的早飯一頓沒忘了買。
捎打火機的事兒不出意外,又被拋諸到九霄雲外去了。
完了又是一通訊誓旦旦的承諾,說明天如果再忘了帶,就天打雷劈的。
我心說了,天要是管得了他,他早就被劈得渣兒都不剩了。
話又說回來了,人但凡有煙癮的,誰有那性子等他把打火機給還回來?
茲要那打火機不是什麼獨家定製的、或值點錢的,人才懶得跟他一般見識呢。
上午順走,中午吃完午飯的工夫,人路過便利店就順道買只新的回來了,誰還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著他能良心發現,將打火機物歸原主?
他要真有這覺悟,也不至於在大夥兒眼中的形象如此糟糕。
要說他這人,毛病全是慣出來的。
靠著自己能做出點兒高業績,就在團隊裡狐假虎威、吆五喝六的。
不管有什麼好事兒,永遠搶在最前頭,生怕讓人撿了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