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初,這個元國華,我覺得挺有誠意的……”
林雲初的小辦公室裡,顧嘉鵬見沒其他的人,有些不解的開口。
谷秋紅瞪他一眼,然後轉頭問,“雲初,你是不是覺得他有問題?”
林雲初點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元家真覺得自己家的人錯了,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應該沒找他們,求得諒解。但是他們沒有來。
現在案子已經到了司法機關,他們如果想調停,那就應該找協調人員一起來,而不是獨自來。
再就是,元安華見到她的第一句就是,林雲初同志姍姍來遲。
連半個小時都不願意等,陰陽怪氣的打招呼,他看起來放低了姿態,其實依然是高高在上的態度。
覺得他一來的話,他們就要捧著他。
且他一來就拿了這麼多錢,明顯就很不對勁。
元家真這麼大氣,那一早就應該提醒元安國好好做生意,不要搞歪門邪道。
元安國在整個鎮上的口碑都不好,鎮上的人基本上都吃過他的虧,他們元家人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那一場為什麼不要求他不批評教育他,良性競爭?
做了這麼惡毒的事,將人咬傷了,司法機關已經將他們羈押,他們才跑過來和他們這些受害人說,他們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這些話其他人信,她可不信。
元安國之所以能這麼霸道,有恃無恐,不就是因為自己背後有一個當幹部的哥哥,有一個很有錢的姐姐?
他們的縱容,讓他無所畏懼。
“他如果真的不想好好調解,也不會拿那麼多錢來吧?”
顧嘉鵬不解的道。
“二哥,你很缺這個錢嗎?”
林雲初反問。
“不缺。我就是覺得……”
“二哥,咱們不缺錢,那就不要拿,誰知道這錢咬不咬手?”
見顧嘉鵬依然不明白,林雲初決定多說幾句,“我並沒覺得他們對我們有多尊重,讓他來肯定是有目的,這個目的絕對不是和我們調解。”
沒穿書之前,她就見過這樣一個事例。
那姑娘是他朋友的朋友,找了一個男朋友。男朋友和那姑娘的閨蜜搞站在一起,她要曝光他們兩個。
她那男朋友,好說歹說,各種求情,最後說,只要他願意和他分手,給她五百萬作為賠償。
姑娘本來不同意,剛好她母親生了一場大病,需要置換器官。
為了救母親的命,她收了這筆錢。
這本來應該是錢情兩結的事,結果這男人反手就將姑娘告上法庭,說她訛他。
案件金額巨大,法院那邊立了案。
男方這邊抓住某些有利於自己的點,往死裡攻擊,那姑娘敗訴,退還的男人所有的錢,最後還是被判了幾年。
人心隔肚皮,深愛著的男女都能做出這樣的事,他們和人家本來就有大梁子,對方提一袋錢來,鬼知道他安的是什麼心!
如果他們也像那個男人一樣,反手就將他們告了,就讓他們威脅他,收了他們的錢,那他們就會被告。
到時候他們就會非常被動。
“好了,你也不要覺得他們是好人。雲初說這錢不能收就是不能收。咱們不缺這點錢!”
谷秋紅推了推顧嘉鵬。
顧嘉鵬點頭,“好!知道了!”
“對了,咱們只要好好做生意,這些錢遲早能自己掙過來,拿他們的錢做什麼呢?我們現在就是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林雲初眼神堅定的道,“還是那句話,咱們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
“他們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