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公車”,是狹義的稱謂,與縣領導心照不宣的專門用車作對比。
公車改革後,按規定,縣領導作為處級幹部,是不具備擁有專車的資格的。凡是用車,都需要和普通幹部一樣,走審批程式,不指定專門的車,隨機指派車輛和司機。
但身為縣域治理的主要領導幹部,公務繁忙的書記和縣長要是沒有屬於自己的專車,還是有些影響工作的。比方說臨時接到會議通知,馬上去市裡開會,結果派車的時候發現今天用車量大,所有公車都派出去了。那怎麼搞,總不能讓領導坐大巴去吧。更麻煩的是,有心者在車裡裝上監聽,偷聽書記縣長的私密對話,那就會出大事。難不成書記縣長每次上車前,還裡裡外外檢查一遍?那也太麻煩了。
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就會靈活變通。大家心照不宣,在縣委縣政府所有公車中,必然分別有一臺是書記、縣長的專車,這兩臺車,那是絕對不能派給別人的!不僅如此,就連聘請的司機班中,也會有專門的師傅,只給書記縣長開車。
至於其他縣領導,則根據實際情況各有不同了。
比方說唐芝宇,縣委辦的車輛按規制只能配備那麼多,他不可能跑到許哲茂盤子裡去要一臺“專車”。但他同時兼任政法委書記,那麼他的車就在政法委的盤子裡解決了。
包括其他常委,則也是想辦法在自己的盤子裡解決用車問題。
政府口這邊就稍微難受一點了,就朗新實際來看,除了盤勝西、衛信兩位兼任常委的按傳統解決了之外。其他縣領導都沒有“正規”解決。那各自解決辦法就五花八門的,有的從分管部門佔用了一臺車長期供他使用,派車手續什麼的自然由該單位去解決。膽子更大的,甚至讓管理企業弄一臺車供他長期使用,要用的時候就給企業打電話,趕緊派過來。膽子小的,稍微守規矩的,就只能老老實實按程式派車了,或者乾脆搭下屬的便車,搞得下屬也苦不堪言。
所以副縣長在“特權”享受上,有時還真不如一個局長,局長們管著一個局,那肯定是有“專車專人”的。
老張約莫四十歲左右的年紀,林方政瞟了他一眼:“到縣裡當司機多少年了?”
“來了有七八年了。”
“嗯,也算是老人。有些道理我也就不好教你了,以後要做我的司機,其他事都好說,這第一關就是保密。要是口風不嚴,惹出了事情,我可是要公事公辦的!”
林方政聲音不大,語氣卻有不容抗拒的威嚴。
老張連連點頭:“縣長您放心,這些規矩我懂,車上的事情絕不透露半分。”
“嗯。”敲打了就行,林方政也不再多言,低頭批閱起了檔案。
一個小時後,車輛駛入市委大院。穿過辦公區域,徑直來到市委後面的居住小區前。
在這裡,又是一道自動閘門攔住了去路。
一個保安走了過來,司機跟他溝通了來意,並做了登記,便放行進入了。
(
按照李鹹平提供的樓棟地址,司機把車停在樓下,林方政提著茶葉上樓了。
乘著電梯來到五樓,林方政敲響了一戶房門。
由於提前聯絡過,李鹹平正在家中。
繫著圍裙的李鹹平開了門:“來了啊。”
“李市長。”
李鹹平很自然的接過茶葉:“到我這來還帶什麼東西。”
“第一次嘛,下次我可要空手來咯。”林方政換鞋進入,看著他的裝扮詫異道:“李市長,你這是?”
“沒吃飯吧。”
“沒有。”
“我一猜就是,我也沒吃,正好弄兩個菜,我們喝一杯。”
“真的假的啊,你手藝行嗎?要不我來?”林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