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又順眼的,最好,能……助自己跳出火坑!
又一個夏日燥熱的黃昏,正門不走偏爬牆的李湄玦在從牆上跳下時候落進一個接住了他的懷裡。
站到地上,仰頭,一個言笑儼儼的少年歡喜地注視他。
“你是李家的三弟弟嗎?我都在看你的戲。”人問。
點頭。不過在大哥身邊演個跟腳的小旦,有什麼好看?這個人是誰?
“我叫王旭安。”少年報上名字。
那一年,李湄玦十三歲,王旭安十六歲。十三歲的李湄玦只到王旭安胸口高。
王旭安牽著李湄玦的手,坐在院子裡說話,李湄玦沒有甩開。
天暗下來,李湄芳房間裡的燈沒滅,影影幢幢映出一些人影。王旭安在李家吃了飯,又賴到晚,直到李湄芳房裡出來三個男人,才跟他們一起走了。
一丘之貉。這是第一次見面,李湄玦給王旭安下的鑑定。
確實是一丘之貉。
狐朋狗友一幫,王旭安在廢材堆裡是很閃的一顆星,年紀小,會寫詩,會音律,最厲害,畫得一手好畫,最擅畫美人。
狎玩過李家芳旦的都說好滋味,一個帶一個,十停人去了八停,終拐帶王旭安也去了。
王旭安對玩一個長自己五歲的男人興趣缺缺,戲看了幾遭,倒對正旦身後的小旦動了心思。小小巧巧一個少年郎,未長開,穿起女衣來,十足一個乖俏女童,清靈秀致,眉尖挑動,躍出幾分神氣。
和朋友同來李家,就過芳旦幾遭,都沒碰到李家三弟。這天,畫了幅四男裸戲圖,王旭安不愛房中的熱臊,歇筆出院,沒想到在牆角下等來天上掉下個美童。
自此,王旭安閒來無事便往李家走,變著法子蒐羅好玩的什物,送來討歡心,在李湄玦面前一駐就半天。本是個無所事事的紈!子弟,多的是時間,李湄玦走哪,他跟哪,李湄玦上臺,他捧場,李湄玦排戲,他守旁邊,李湄玦睡覺,他坐一處……李湄玦不往外跑了,王旭安送來的糕點零嘴饞花人。
李家裡外的人都當王旭安做半個姑爺。沒有哪個狎客願守著個伶童一年半載,甘願逗他開心,並不碰他。當一場遊戲,也演得十分真,足夠誠了。
第三十七章:相就
王旭安當然不是個吃素的,逗李湄玦開心是他給自己找樂子,他喜歡這個孩子,願意花這份心思,也算準了這個伶童逃不出他王公子的手心。
王家敗落,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王旭安過的還是光鮮糜爛的生活。幾個相處的酒友俱是誇豪的富人,他跟在後面有吃有喝,偶爾付個份子請個席,著是滋潤。
不碰李湄玦不代表王旭安過得清心寡慾,他忙時和契兄契弟屋前屋後,閒來喝喝花酒逛逛窯子,偶爾應求做些字畫,收些禮金。孔孟聖賢之書俱丟腦後。
三月十八,吉日,宜會友酬神,忌成服嫁娶。
伶人節,廟會日,太原城裡各家戲樓芳榭紛紛掛告示歇業一天,歌伶舞妓各自結伴,出門去老郎殿焚香上願頂禮膜拜。
一大早,李家門前就停了來接芳生的馬車。待日上正午,院子裡的人三三兩兩走得差不多。李氏夫婦備了油燭出門時候,看見剩個三子還悶在房間。
“不去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