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丁紅對屬下所下的命令,卻是生擒錢方回。因為西門飛燕已經死了,已沒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紅睡在床上,翻來覆去,總也睡不著。
這是在白天。大白天裡血鴛鴦令的人都會休息,養足精神,晚上好殺人。
丁紅摸出合歡梳,仔細看著,撫著。
這是一柄粉色的合歡梳,是由一塊粉色的寶玉琢成的。
只有仔細看,你才知道,合歡梳的美麗,真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只有仔細看,你才會忘記,這麼美麗的梳子,原來卻是一件殺人的兇器。
丁紅想著合歡梳紮在錢方迴心口的模樣,不由渾身一顫。
“粉合歡”握在手裡,溫潤舒適。釘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會麼,會把合歡梳扎進錢方迴心口麼?
丁紅是個孤兒。丁紅在兩歲時就成了孤兒。
丁紅是被西門飛燕撫養大的,是西門飛燕收她為義女,而且把粉合歡交給了她。
丁紅的武功是西門飛燕親自傳授的,現在西門飛燕又把令主之位傳給了她。
丁紅知道自己的母親叫丁若珊。至於父親是什麼人,西門飛燕只說不知道,只說丁紅是丁若珊死前託付給西門燕的。
丁紅長大了才知道,這絕無可能。
因為血鴛鴦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滿了血腥味兒。西門飛燕從沒有朋友,西門飛燕絕對不可能有耐心去收養個孤女。
所以丁紅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滿了血腥味兒。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問,連查訪都不敢。
西門飛燕若知道她心懷異志,一定會要她的命。
現在丁紅當了令主了,她會慢慢查訪的,因為丁若珊是揚州人,是揚州某一戶大鹽商的女兒,有了這點線索,她就會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當務之急是不能讓林夢再跟著錢方回了。
血鴛鴦令主應該擁有一切。
有人敲門:“令主,屬下有要事稟告。”
丁紅收起合歡梳,卻沒有起身:“說吧。”
她的聲音中,充滿了尊嚴和威焰。那是一個血鴛鴦令主應有的聲音。
“錢方回和林夢正在市上,住在源順客棧,天字三號。”
“知道了,仔細監視,若有變動,馬上來報。”
“是,屬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寧靜,寧靜得連刀光都那麼迷人。丁紅的居室自然是戒備森嚴,她卻難以入睡。
丁紅懶懶地翻了個身,摸出合歡梳,藉著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邊親了親,摸出血鴛鴦令,又親了親。
這兩件東西,一件是殺人兇器,卻又預示著她的幸福;另一件則象徵著權力,象徵著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紅輕輕笑了,將合歡梳和令牌放在枕頭下,解開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覺,最好能一覺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殘殺。
夜晚又掩護著罪惡,掩護著兇殺。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輕輕摸了摸,軟軟顫顫的,讓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輕輕地在豐滿結實的胴體上移動著。
“我會得到他的。”她已在輕微地呻呤:“會的,我會的,我要讓他這樣……”
合歡梳的顏色走上了她的面頰,粉紅粉紅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歡。
第十四章 三更時分
三更時分,錢麻子和林夢還沒有睡著。
同行這幾天,卻沒走多少路,是因為錢麻子身體尚未痊癒,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夢讓錢麻子佔了大便宜了。
說起來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