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5頁)

只跑了幾步我就氣喘吁吁了,手臂也傳來陣陣疼痛。可是不能停,停下來就是死。後面的人越追越近。速度最快的是那個雞窩頭的小弟。我突然停下,在他太陽穴上狠狠地砸了一拳,放倒他後立刻轉身繼續跑。累啊!再跑下去,我連放手跟他們一搏的機會都沒有了!女人的力氣就是小,金頭髮看來已經沒事了。換成肖凌雲的話,哼,估計他要因為肝臟破裂而住院了。

不過估計他們也差不多了。吸毒的嘛,體能會好到哪去?我放鬆自己,盡力保持呼吸的節奏,果然,我突破第一次體能極限的時候,他們都好象快不行了。雷公幹脆停了下來,只有那個先前抓住我的年輕人還在輕鬆地跑著。不成,加把勁,甩開他們!

又有兩個人看來不行了,他們一邊破口大罵一邊喘著氣,引來一陣咳嗽,腳下也慢慢軟了下來。金頭髮鐵青著臉,他知道絕不能放我回去,否則他只有死路一條。估計,這是讓他堅持不懈的動力吧。那個死年輕人,腳步還是那麼輕鬆,簡直像個長跑運動員一樣,節奏沒有任何變化。

我快不行了,手和腳已經失去知覺了,耳邊只能聽見風聲和自己劇烈的喘息。再堅持半分鐘,再半分鐘就好……我安慰自己。還好他們是傻瓜,竟然沒人想到開著車來追我。小混混就是小混混,蛇放到水裡也變不成龍啊。祈禱吧,祈禱他們不會想到開車來追,否則我只有跑進路邊的小山上去了,那樣會離家越來越遠,絕對不是理想的路線。

第2次體能極限快到了……腳步越來越沉重,我甚至覺得這不是自己的腳。肺痛得厲害,腦子迷迷糊糊的,不能正常思考問題了。我跑了多久了?2分鐘?3分鐘?我還要跑多久?

恍惚中,我想起了在夢中肖凌雲剛出道時的狼狽。

在GD街頭砍了人,被一群小混混狂追不捨,那次是肖凌雲有生以來跑得最快最遠的一次。想破世界記錄其實很容易,叫一群人拿著明晃晃的刀子追你就是了。你心裡只能有一個念頭,不能被追上,不能被追上。你甚至不敢去想被追上的後果。那種恐怖的想象會嚇得你腿都發軟的。你只能不停地跑,不停地跑。

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追殺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就因為我這身體長得漂亮,就因為我不願意當雷公的女朋友?就因為我不畏強權,敢跟雷公頂嘴?

不不,沒什麼抱怨的。你早就知道不是嗎?弱肉強食。這是這個世界的生存準則。沒有力量,就只能任人欺凌。你不可以反抗,只能流淚……

累啊,真累啊……

我想要力量,在我女朋友跟我分手的時候,我暗地發誓。我想要力量,當我找工作被人嘲笑時,我暗地發誓。我想要力量,當警察毫無理由刁難我,而有錢人開著車呼嘯而過時,我暗地發誓。我想要更大的力量,當我因為鬥不過別人,連累手下兄弟時,我暗地發誓。我想要更大更大的力量,當那些偽君子和政客商議著出賣我的時候,我暗地發誓。我要最大的力量,我不要改變什麼。我只想學維託·科里昂那樣,建立一個自己的地下帝國。這個地下帝國以我的意志為先,我們所有人團結在一起保護自己。

是的,可笑嗎?夢中的肖凌雲成為教父的理由,只是想保護自己而已。保護自己不被任何人欺負……

不,不再想了。這輩子我是不要再走上黑道了。我不要很多錢,我也不要很大權力。我只要生活富足,開開心心。我不去欺壓別人,我也明哲保身不被人欺壓。我能做到的,一定能。我要做個開心的小人物,每天開心的看日出看日落,傍晚時倒一杯紅酒,深夜時挑燈夜讀……

我一個踉蹌,倒在地上,估計沒摔傷,因為我身子輕,倒下的時候又做了保護措施,但接觸地面的地方還是火辣辣的痛。轉頭一看,金頭髮和年輕人還在窮追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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