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於老警察的習慣,想看看書桌的抽屜。可是書桌上了鎖,於是我就算了,實在沒什麼理由要硬撬開。
我進門時開啟了燈,現在就讓燈亮著。透過霧光玻璃,外頭的人頂多隻能看到一個側影,就算他們看得到我,我也不太需要擔心,因為這棟大樓大概沒人常見到巴里什,而且能記得住他的長相。
我的猜測是,通常&ldo;顧問&rdo;就是&ldo;失業&rdo;的委婉語。利蘭&iddot;巴里什失業了,找工作時租下了這個小辦公室,現在他要麼就是找到了工作,否則就是放棄了。
說不定他在沙烏地阿拉伯或新加坡找到了工作,於是就走了,也懶得多此一舉回來清理自己的辦公室。說不定他幾個月前就沒再付房租,房東也沒急著來把這個房間收回。
不管實際狀況是什麼,關在他辦公室幾小時沒什麼風險。我想到tj,決定打電話呼叫他,想著tj打電話來這裡絕對安全,而巴里什的電話鈴響也絕對沒事。我拿起話筒,卻沒聽到撥號音,更證明瞭我對巴里什先生的猜測。我拿起最近一期的雜誌,是十週前的《紐約客》,然後坐在那張舒服的椅子上。頭幾分鐘,我還想猜猜利蘭&iddot;巴里什的下落,可是沒多久,我就被一篇談長途卡車司機的文章吸引,把他給忘得一乾二淨。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我注意到電燈開關旁邊的牆上有個鉤子,掛著一把鑰匙。我猜那是男廁的,結果沒錯。我上了廁所,順便看看惠特菲爾德的辦公室裡面有什麼動靜,裡頭還是有人。
一個小時之後,我又去看了一遍,再過一個小時後又看了一遍。然後我打了個盹,睜開眼睛時,已經十一點四十分。律師事務所的燈火盡熄。我走過去,再度掏出萬能鑰匙,然後等我鑰匙放回口袋時,燈還是沒亮。
那個鎖比巴里什的門要好,我想著可能得打破玻璃闖進去了。我已經準備好要這麼做‐‐我認為附近不會有人聽到,就算聽到也不會注意‐‐不過首先,我用隨身的小刀鑿進門縫,把門鎖上的滑輪往後抵,門開了。我開了燈,心想對街上的路人來說,黑黑的辦公室裡頭有人影移動,要比亮著燈的辦公室要來得可疑。
然後我找到惠特菲爾德的辦公室,開始忙了起來。
我離開那兒時,是凌晨一點半左右。我讓一切保持原狀,把所有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擦了一遍,倒不是我以為會有人來採指紋,出於習慣的成分更大一些。我在門上鑿過的地方抹了點灰塵,免得上頭的痕跡看起來太新,然後我關上門,聽到門鎖在我背後咔搭一聲關上。
我累得無法思考,而且想到如果要躲過樓下的警衛,就得再去巴里什辦公室的安樂椅上睡到天亮。於是我決定大搖大擺地走出去,下樓卻發現大廳是空的,門口有個我原來沒注意到的牌子,上頭寫著本大樓從晚上十點到六點上鎖。
這不表示我出不去,而是出得去但進不來。對我來說沒問題,我走出大樓,走了三個街口才叫到一輛路過的計程車。前後座分隔的玻璃上頭有禁菸的標誌。不過前座的巴基斯坦司機卻叼著小義大利雪茄吞雲吐霧。很多年前,我曾和一個聰明的老警察搭檔辦案,他名叫文斯&iddot;馬哈菲,他也是成天抽這玩意兒。我想巴基斯坦計程車司機抽這種小雪茄,比愛爾蘭裔警察更適合,不過我並沒有搭上懷舊的翅膀。我只是搖下車窗,設法呼吸外頭的空氣。
我到家時,埃萊娜已經睡了。我在她身旁躺下時,她被驚醒。我吻了她一下,叫她睡吧。
&ldo;tj又打來了,&rdo;她說,&ldo;你沒呼叫他。&rdo;
&ldo;我知道。他有什麼事?&rdo;
&ldo;他沒說。&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