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三天,我在想辦法,怎麼把700名工人組織起來。
他們住在從聖約翰斯到巴斯克港的鐵路支幹線上,工棚之間相隔一英里。
既沒法兒讓他們碰頭開會,也不能寫信要他們在工會卡上簽名。
他們大多數都是文盲。
唯一的辦法是走遍所有的支幹線路,蒐集工人簽名。
起初,這事看起來簡直比登天還難。
我懷疑自己,懷疑自己的體力能否支撐得了一天走20多英里,走上三個月。
公寓裡幾個不喜歡工會的傢伙給我取了個綽號…〃瘦猴〃,說我是個皮包骨頭的傢伙(廢話,哪個工會的頭兒會喜歡這個外號?)。
我也不敢想,走完700英里後,自己全身上下還會剩下點兒什麼。
但是,我腦子裡有了一個想法。
我想風風光光地回老家。
如果這樣,人們會覺得,海外的五年裡,我一直都是為崇高的事業在島上奔波忙碌。
我腦子裡有幅畫面,在旅途終點的鐵道邊,擠滿了歡呼的人群。
幾星期來,他們從各家報紙上追尋我的足跡。
現在,他們來到聖約翰斯車站,要親眼目睹這昭示許久的抵達盛況。
除了父親,家人和朋友都會來迎接我。
他曾經預言我註定失敗,現在是他在受良心責備。
他沒出現,恰恰證明他的錯,恰恰證明我並不像他,我在大陸上取得了成功。
我已經回來了,那些缺乏自信的夢魘可以永遠安息了。
我之所以回來,不是因為窮困潦倒不得不回,而是意欲把自己的才幹無私地奉獻給紐芬蘭。
憑這樣的才幹,無論在哪兒,我都能成功。
我乘車返回巴斯克港,從那兒開始徒步跋涉,沿途蒐集工人簽名,還有每人50分的會員費。
我8月中旬出發,得在削減正式生效的11月1號前到達聖約翰斯。
我幻想自己跋涉在一所名為〃工段工棚〃的城鎮裡,走在它孤寂的大街上。
這兒房子與房子之間相隔一英里,居民出門得乘手搖推車。
漫長而只有一條車道的街上,推車在軌道上悄無聲息地滑行,幾次險些把我撞翻在地。
精疲力竭的我,總是聽不到它們發出的微小聲音。
不久,眼前的景象變得如同夢幻一般。
一對一對的夫婦、一對一對的男人和一對一對的孩童,面對面坐在推車裡,上上下下地搖動手中的搖柄。
我也曾坐過推車,卻發現即使有搭檔,也遠比走路要累人。
有些工人很強壯,單人就可以駕駛一輛推車。
他們請我乘坐,我謝絕了。
如果他們在勞作,我在那裡坐享其成,便是無能而愚蠢。
徒步跋涉(2)
我告訴他們我喜歡走路。
因為我走得越久,經歷的艱難困苦就會越多,在工會卡上簽名的工人就會越多,鐵路部門也會越感到窘迫。
我把旅行箱用根竿子挑在肩上。
走一步,箱子便要撞到背上一下。
一星期後,一位工段工人給我做了一副肩挽套,跟賣香菸的姑娘背的差不多。
這樣一來,我就可以把旅行箱平平地端在胸前,走路時把書攤在箱子上,邊走邊看。
箱子裡有七本厚重的書,六本好懂,一本難懂。
是法官的那本《紐芬蘭史》,父親影印下來的。
在紐約時我買過另一本《紐芬蘭史》,那才是我最常讀的書。
我獨自邁著沉重的步伐。
走不到一會兒,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