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 (第1/5頁)

凌霄將牛皮紙信封拿了出來,開啟,一眼就看見了裡面的照片。他隨手抽出了一張來,卻是林美玲穿著小褲躺在床上的照片,她的小褲根本就沒法遮掩她的身子,以至於從照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誘人的春光。

凌霄又看了幾張,全都是林美玲的照,有些是小狗式的,有些是穿制服的,有的是穿護士群的,尺度也是越來越大,凌霄僅僅是看照片就吧誒她刺激到了,浮想聯翩。

看了幾張凌霄就不再看了,現在可不是欣賞林美玲照的時候,他將抽出來的照片裝進了信封,然後又將信封和硬碟全都裝進了揹包裡面。

“阿虎,我已經到手了。”凌霄對著微型通訊器說道。

“凌先生,厲害!”阿虎激動地道:“不過,為了安全起見,宗偉的臥房裡還有一隻膝上型電腦,一隻單反相機,你把它們的儲存卡和硬碟都取走,如果不方便取走,也請你毀了它們。”

凌霄遞眼一看,果然看見了放在床頭櫃上的一臺膝上型電腦,還有一臺單反照相機。

喜歡拍照的男人,在睡覺的地方總是少不了筆記本和單反相機。

凌霄走了過去,拔掉了單反相機的儲存卡,然後將宗偉的膝上型電腦放在地上,一腳就踩了下去。

行動太順利了,順利得凌霄都認為林美玲和阿虎太小題大做了。他還是那樣認為的,就阿虎那前海豹突擊隊隊員的身份,阿虎完全能搞定這事,根本就不需要他出手。不過他又暗自慶幸,如果沒有這事,他節省了一大筆付給林美玲的代言費,而且還和林美玲成了“姐弟”。這次寶島之行他還實現了高中時代的夢想,簡直是收穫巨大。

凌霄將筆記本的硬碟也扯了出來,裝進了揹包之中。他也相信這麼一來就會徹底毀掉宗偉掌握的“存貨”,因為宗偉始終不願意放棄林美玲,他要將林美玲當成他一生的搖錢樹,所以在他的目的沒有實現之前,他是不會將那些照和影片傳到網路上的。因為那樣做的話,萬一被駭客黑掉,公佈出去,他半點好處都撈不到。

“就這麼搞定了?看來我完全可以成為一個特工或者神偷什麼的嘛。”凌霄的心情很輕鬆,他向門口走去。他計劃從原路返回,先穿過走廊,然後進入那間影音室,然後再從二樓跳下去,從花園翻牆離開。

開門,凌霄從門縫裡探出了頭去,一秒鐘之後他頓時僵住了。

走廊的右側,密密麻麻地站著一群道上成員。走廊的左側,也密密麻麻地站著一群道上的成員。兩邊的人加起來,起碼三十四個。這些道上成員都一聲不吭地站在走廊的一端,堵住了去路。他們的手裡都拿著刀具和棒球棒什麼的,一個個也都是殺氣騰騰的樣子。

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凌霄的腦海裡飛快地思索著這個問題。宗偉不可能在自己的臥房裡裝一隻攝像頭吧?那樣的話就太變態了,除非他喜歡他睡覺的時候被別人看著,他玩女人的時候也喜歡被直播,可這種可能性實在是太小了。可是,如果不是在臥房的某個隱秘的地方藏著攝像頭,那這些人又是怎麼知道有人侵入的呢?

不過,現在來思考這個問題已經是遲了,而且也毫無意義。竹山幫的道上成員堵住了走廊的兩側,凌霄計劃的逃跑路線也被截斷了。

一大群道上成員盯著凌霄,他們的眼神就像是盯著一隻掉進陷阱裡的獵物。

“抓住他!”一個幫會頭目忽然怒吼了一聲。

走廊兩側的道上成員蜂擁而來,他們揮舞著手指的刀具和棒球棒,那場面就像是古代的戰士一樣。

砰!凌霄關了房門,並將房門反鎖了。

“阿虎,我被發現了!怎麼回事?”凌霄有些驚慌地道,他的視線也飛快地掃過宗偉的臥房,尋找新的逃跑路線。

“我也不知道啊。”微型耳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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