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明白什麼意思,秦桑點撥道:“看你揹包裡。”
孟念開啟,竟然是紫金軟猥甲!這!她明明賣掉了啊!
“哪來的啊?”有些時候就是這樣,明明已經猜到了八九分,但還是一定要問清楚心裡才放心。
秦桑:“買的。”
孟唸的小心臟突然砰砰的:“買的我的攤位上的?”
秦桑:“這種東西好像並不多見。”
孟念心髒又略微的突突重了點兒:“買它幹什麼啊?”
秦桑:“以後別人送的東西,最好不要拿去賣,那樣很沒禮貌。”
心臟瞬時間回到了正常狀態,心開始虛了起來:“哈,那什麼,這不是,這不是人多不夠分,我一個人拿著,怪,怪難為情的嘛。”又道:“你怎麼知道我拿去賣了。”
秦桑:“你把攤位擺在長安城大門口,不想看見也難。”
孟念哈哈大笑,大意了大意了,對於一直以來以堅強獨立遊走於各處的她來說,向來童叟無欺,更不拿人錢財佔人便宜什麼的,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果然是很有道理的,佔了大佬這麼大一個便宜,孟念滿腦子想的是,要怎麼樣才能抹平這拿人手短的不舒適感呢。
她突然想起前任隊長“不醉不歸”老態龍鍾的樣子,一般這種情況下,他是怎麼說來著的,細想了半天,認認真真的回了一段話給秦桑:“我也沒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給你,但光拿你的東西又不太好意思,大佬你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小弟我服務的,赴湯蹈火,在所不惜啊。”
打完這段話,還特地稽核了一遍,覺得確實沒什麼可拿捏的地方,確認鍵一敲,十分的得意,前任隊長總算是有能讓她可學習的閃光點了。
秦桑的訊息隨即過來:不用。
這看似不是拒絕的拒絕,讓她覺得有些失落,想了想,又打上幾個字:“為啥要我啊?”
秦桑:“緣分。”
孟念覺得這兩個字的回答絕對是禮貌性的敷衍,可能,也許,哪天正好需要她呢也說不定啊,萬一用得上她的地方,她一定要加倍的還了這份人情才是,這樣一番安慰自己後,頓時不糾結了。
矯情,絕不是她孟唸的性格特點。
凌明哲突然發來訊息:“不是說下了嗎?”
她才意識到自己發呆了,跟秦桑說了句“回見”,等了一會兒,見對方並沒有按照常規路線,也回一句“回見”的意思,就下線了。
孟念爬到自己的床上,抱著小熊毛絨玩具,念著失而復得的那件寶貝兒,美滋滋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