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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做了7年傳統媒體的宮玉國下海,經人介紹來到《人民日報》下屬的世達公司與默多克新聞集團合資的筆電新人公司,總經理是張德華,張德華讓宮玉國當了總經理助理 。筆電新人做網際網路是外方專家的主意,宮玉國也是從外方專家那裡知道什麼是網際網路的。

筆電新人當時可選擇的專案還有很多,比如,圖文電視、衛星全球定位系統等等。但是,圖文電視受圖文電視臺發展制約,衛星全球定位系統有諸多政策上的限制,總之,這些專案都明顯地存在著太多不可控制因素,只有網際網路被一致認為是未來發展的方向,於是就決定做網際網路。

筆電新人中的“筆電”是Chinabyte的byte的中文譯音,而“新”是新聞集團的縮寫,“人”是人民日報社的縮寫,從名字來看,是新聞集團和人民日報社聯合創辦的一家以網際網路為傳播介質的數字化媒體。

Chinabyte是ChinaNet第一批代理商,經營許可證號是007,當時北京大約有30多家公司拿到了ChinaNet的代理許可證。ChinaNet代理當時分A、B兩類:A類代理業務範圍是接入服務及技術支援;B 類代理業務範圍是接入服務及資訊增值服務。簡單說,A類就是ISP,B類是ISP加ICP,但以Chinabyte的外資背景,想都不能想,也沒有什麼優勢。於是Chinabyte選擇了B類,做ICP。

Chinabyte要做ICP,不可避免要選方向,因為有《人民日報》的背景,因此,一開始就想用《人民日報》的內容,但政治和經濟類內容太敏感,Chinabyte不敢用,文化娛樂類內容沒有什麼政策風險性,但這不是《人民日報》的強項。討論來討論去,索性拋開《人民日報》,來分析當時的受眾。發現當時上網際網路的人多是從事IT業的,對應的廣告主也多集中在這個領域,於是一開始就定位在IT上。

不過,即便這麼小心翼翼,Chinabyte的誕生也極其曲折。1995年秋天,《人民日報》在一個不顯眼的角落裡刊發了一條小新聞,向世人宣告筆電新人的誕生,在這條在新聞題材裡被稱為簡訊的小文章裡,提到這家公司的是由人民日報社和新聞集團聯合創辦的。

準確的說,筆電新聞是人民日報社下的事業管理局下面的三產公司世達公司和新聞集團下的投資公司聯合創辦的一家公司,按照約定,這家公司給新成立的Chinabyte提供技術支援,內容由中方做主。雙方各佔50%的股份。

這條新聞發完後在國內基本沒有什麼影響,但在海外,卻引起轟動,外電以“世界上最大的右派默多克與世界最大的左派報紙之間的聯姻”為題大肆渲染此事,一時間,風雨欲來,大兵壓境,筆電新人面臨夭折。

所幸的是,筆電新人當時在政策上並不違規,完全合法,只是屬於新生事物而已,又有《人民日報》朱新民副社長和人民日報社事業發展局谷嘉旺局長在其中斡旋,給了當時筆電新人申訴的機會。於是,筆電新人一層一層的向上打報告,先是給當時的新聞出版總署於右先署長,再是時任國家新聞辦的曾建徽主任,再是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申訴報告甚至到了*和*兩位政治局常委的桌子上。申訴的核心只有兩點,一是網際網路是大勢所趨,浩浩湯湯,不可阻擋;二是《人民日報》應該合理藉助外部力量佔據這個制高點。報告一遍一遍的打,雖然格式要求不一樣,但核心就這兩點,翻來覆去的說。最後,一路綠燈,放行。

從1995年年中到1997年1月開通,筆電新人公司上下有一年半的時間在為之奔波,先是等中南海的批覆,之後是與電信申請服務資格許可、電信頻寬等一大堆的瑣事。但即便如此,Chinabyte在1997年的亮相,也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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