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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兩天過去, 兩人終於被保衛所放了出來。

彼時家屬院裡的房子已經被陶湘僱人打掃得乾乾淨淨,蒼老了不少的陶家叔嬸剛一踏進屋, 心頭便湧上一種隔世之感。

家中一切如舊,牆角還整整齊齊攤放有陶湘花錢票買回來的新鮮米麵菜肉與煤炭柴火等物資用品,換子的事成了一場烏龍,可生活還要繼續下去。

然而儘管陶家的事算了了,但外頭的風言風語依舊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外人指指點點看過來的目光裡鄙夷與歧視猶存。

哪怕陶湘幾次三番與周圍主動好奇詢問的近鄰作解釋,也仍是杯水車薪, 更多的則依然將陶家視為毒蛇猛獸, 不恥為伍,走在路上也會迎來各種異樣的眼光。

保衛所只管抓人, 並不善後,沒有官方出具的具體公示說明,陶家的名聲在周遭這片市區算是完全臭了。

陶湘經歷過北地的鬥批大會,知道名聲在這個按「家庭出身」分類的特殊年代裡極為重要, 被眾人誤解的陶家叔嬸平常連頭都抬不起來,日後若有什麼壞事也會被第一個懷疑到頭上,而那時再被安上什麼冤枉罪名,只怕就沒有這回好過了。

這念頭始終壓在陶湘的心頭,眼看對自己烈士子女身份的定奪結論即將下來,不管最終結果如何,她總要回到戶口所在地去,屆時鞭長莫及,再想回來可就難了。

必須得在離開前先幫陶家解決了這件事,陶湘心想。

幸而這個問題也沒耽擱多久,陶家叔嬸宅居家中日日翻看那份印有陶湘光榮知青事跡的全國日報,這給陶湘帶來了靈感,或許可以寫一封澄清稿件自費寄給報社刊登。

在徵得陶家夫妻倆人的同意後,陶湘決定親自提筆敘寫,她熟知整個事件脈絡,以及不為人知的陶家嬸嬸多年前失胎秘隱,作為當事人,也是旁觀者,由她來寫最好不過。

為了擴大範圍,吸引更多的人閱讀,陶湘還挖空心思特意以第三人稱白話文故事形式為行文載體,直到文末才點名情節中的陶家確有其人,想來本市的人一讀報就會知曉這是火柴廠陶家的自傳,固執惡意的思想能有所改變就再好不過了。

不得不說,即使文筆略微平庸,但情節題材都極為緊湊新穎,充滿現實色彩,且結尾轉折不按常理,當代坊間很少有這樣真實的話傳雜文,讀來甚是引人入勝。

陶家叔嬸看了十數遍陶湘寫的三千字草稿,沒發現有什麼地方需要改動的,這才難捨地交給陶湘寄去報社,若不是涉及到自身,或許他們會更欣喜於欣賞陶湘的文采。

經歷過波瀾壯闊百花齊放的文壇現世,陶湘自然不會覺得自己寫得有多好,在她看來這篇文頂多隻能稱是平鋪直敘,然而她還是低估了這個特殊時代對於文學的限制。

本地的某報社很快採用了陶湘的稿件,出乎意料的,他們不僅退還了二十塊巨額登報費用,還反過來寄給陶湘十五元的稿費和幾張樣報。

樣報上同樣惹人詫異,陶湘的這篇澄清稿位於閒逸b面報正當中,幾乎是除a面外最好的位置。

許是報社站長預估得當,當期報紙在市區各地很是熱銷,簡直到了人手一張的地步,只好加印許多以滿足銷量。

在流行的同時,也吸引了更多的人開始理性看待陶家的事情,甚至共情於陶家叔嬸的境遇。

陶家又漸漸重新熱鬧起來,有不少看了報或聽說報紙上故事的人來到陶家詢問真偽,在獲得肯定回答後,同理心便抑制不住了。

「雖說是把自己孩子換過去了,但怎麼也算送了個有血緣的,總比養外頭撿來的好……」

「是啊,陶家兩房統共就這麼一個血脈,陶五養了不虧……」

說到孩子,大家又想起報紙上故事裡陶嬸的孩子因陶蘭而沒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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