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讓兇手有機會毀滅證據或再度犯案。當地的停泊港、遊艇俱樂部以及海港,都得“鎖定目標”,前往查詢任何有關受害者以及/或者兇手的蛛絲馬跡。查出受害人的身份是“當務之急”。他們已有一個失蹤婦女的可能線索,不過在她先生認屍之前無法確定。第二件要務是找出她墜海時搭乘的船隻,而且要徹底蒐證,找出與屍體有關的毛髮取樣。給我們一個嫌疑犯,他建議,然後一切交給DNA檢驗。
督察長噼裡啪啦地說完之後,印格蘭姆揚起一道眉毛,但是默不作聲。
“你聽懂了嗎?”督察長不耐煩地說。
“我想是吧,長——官,”他以多塞特郡的鄉音說著,忍住想抓頭髮的衝動;“如果能在某個男人的船上找到她的毛髮,那就表示他是那個強暴犯。”
“大致如此。”
“真是太神奇了,長——官。”印格蘭姆喃喃說道。
“你的口氣似乎很不以為然。”高布萊斯巡官像看好戲似的置身事外。
他聳聳肩,恢復平常的口音:“毛髮取樣只能證明她至少上過他的船,要說可以充當強暴的證據就太勉強了。真正有用的DNA檢驗要由她身上著手。”
“不要太自信,”巡官出言警告;“水不會留下任何證據。法醫已經採集了分泌物,不過他對檢驗結果不敢太過樂觀。如果不是她在水中浸泡太久了,就是那個兇手戴保險套。”他看起來相當和善,平頭、微笑和滿臉雀斑讓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42歲還年輕。這也容易使人誤以為他少不更事,看不出他深藏的智慧。
“所謂的太久到底是多久?”印格蘭姆好奇地問道;“這麼說吧,法醫怎麼知道她遊了半英里遠?在變化難測的海水中,如何作出這麼精確的推論?”
“他是根據屍體的狀況、風勢和潮流,以及她到愛格蒙岬時想必還活著這個事實。”高布萊斯巡官說著,開啟公文包取出一份檔案。“受害人大約在漲潮時溺斃,那是英國夏令時,8月10日星期天的凌晨1點52分,”他邊瀏覽檔案邊說:“有數項佐證,例如體溫過低、船隻無法駛入距離斷崖太近的海面,以及聖阿爾班岬附近的潮流等都可推定她人在這個海域內”——他以手指拍拍檔案——“就在陳屍處西南方至少半英里遠。”
“好,那就假設至少有半英里,但那並不表示她遊了半英里遠。此處沿岸有強勁潮流,因此海水可以將她往東衝。實際上她或許只遊了一兩百碼。”
暗5(3)
“我想這一點也已經列入考慮。”
印格蘭姆蹙眉。“那她又為什麼會有體溫過低的現象?過去這一星期來的風都相當溫和,海面也是風平浪靜。這種情況下,一般泳者可以在15至20分鐘內游完200碼。此外,入夜後海水的溫度會比陸地溫度還高上幾度,因此她很可能是上岸後才失溫,而不是在海水中,尤其她還是一絲不掛。”
“如果是這樣,她就不會溺斃了。”
“是不會。”
“那你言下之意是什麼?”高布萊斯巡官反問。
尼克搖頭。“我不知道,只是我見到的屍體狀況似乎與法醫描述的不盡相符。去年斯沃尼奇的救生艇在外海撈起一具屍體時,屍體已全身淤黑,而且腫成兩倍大。”
高布萊斯巡官再度翻閱檔案。“好,這邊有時間上的限制。法醫說死亡時間一定與漲潮時間相符,屍體才會在退潮時留在海灘上。他還推論若她沒能在溺斃前游到愛格蒙岬,屍體會隨著漩渦捲入海中,再繞過聖阿爾班岬衝到外海。綜合這兩點,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不是嗎?簡單地說,她一定是在離岸數英尺時溺斃,不久後屍體就擱淺在海灘上。”
“那真可憐。”印格蘭姆說,想起在浪花中起伏的那隻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