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更能說服那些唱片公司給itunes/store授權!”
不就是利用yahoo在網路上的霸主地位,以封殺其他類似網站作不能明說的籌碼,逼那些唱片公司讓步嗎?yahoo現在是霸主,未來就是個渣!老子再拿出億把美元,保證那些唱片公司乖乖授權!
“要你們幫個屁!”
話不投機半句多,楊至遠不想跟氣頭上的人說話了,乾脆利落道:“說話算不算數?算數,我下午就開董事會!”
真他/媽的看走了眼,沒想到這麼斯斯文文的一個人,居然還有這樣的心計,臉色鐵青的李家明不顧旁邊的marissa,很沒有風度地獨自走人。可李家明自扇耳光,而且扇出了一個鮮紅的巴掌印,卻扇得這位marissa小姐芳心大動。
對別人狠不難,對自己也如此兇狠那就不容易,ming可真man!(未完待續。。)
第一百七十四章 成神
神是不會犯錯誤的,如果一個人從來不犯錯,就會被身邊的人抬上神壇。
拒絕將yahoo賣給aol,最終成就了yahoo的網路神話;全球第二家實現贏利的網路公司,讓yahoo的股價一路飆升;用5000萬美元投資sohu,換回來價值至少30億美元的回報……。
這一項項英明神武的決策,很容易讓yahoo的創始人兼精神領袖楊至遠,被夥伴、員工、董事們合力往神壇上推。在收購案即將成功時,一直支援ceo蒂姆主持的這場收購案、且與aol展開競爭的楊至遠,突然揭穿網際網路流量為王的假相。不單為yahoo挽回了57億美元的損失,還讓競爭對手aol背上了54億美元的巨大包袱,更讓他一步成神,而ceo蒂姆則徹底成了他的傳聲筒。
神是不會犯錯誤的。
也就是說,在楊至遠沒犯下重大錯誤之前,哪怕是大股東軟銀、高盛都會舉雙手、雙腳支援他的建議,就更別提其他董事會成員。當楊至遠把董事們召集起來,宣佈他的建議時,無一例外,十位董事都開始興奮。
hh公司的前景很好,確實值得投資,可將一家月贏利不過620萬美元的電子公司,加上一家至今虧損的音樂網站,就至少估值100美元?
沒錯,至少值100億美元,甚至還會更多!代表華爾街的董事們,哪個是易與之輩?創業、發展、管理之類的事,他們或許不精通,但投資絕對是他們的強項。
偉大的jerry的解釋非常清楚,隨著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傳統唱片業將向數字音樂轉型,而ipod與itunes/store網站的捆綁式銷售,在沒有強勁對手的情況下,會讓他們成為各大唱片公司網上銷售音樂的首選、消費者們購買數字音樂的首選。做高科技就是贏者通吃,就象微軟壟斷了作業系統市場後,別的作業系統公司就舉步維艱。
這個趨勢大家都看得到,否則也不會支援公司與aol死磕,更不會在楊至遠揭穿了‘網際網路流量為王’的假相之後,大家都支援蒂姆繼續去與那些有流量的公司談判。為什麼?不過是想讓aol繼續去搶購那些有流量沒前景的網站,最後把aol活活撐死,讓yahoo真正成為網際網路的王者!
沐浴在董事們的崇拜目光之下,正講解收購建議案的楊至遠非常自豪。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智商極高、有才華卻沒社會閱、優柔寡斷,這都是楊至遠的短板。可他碰到了智商一般、但社會閱豐富、老謀深算、擅長鬥爭的李家明,兩人交流的時間長了,也就近墨者黑。且不說掌握了李家明那些伎倆、手段,善於學習的楊至遠起碼知曉了那套粗鄙的‘狼吃肉、狗吃/屎’的鬥爭理論。
正面戰場僵持,那就迂迴包抄!在運營、內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