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入獄。”
自己不起訴中村,也必須入獄?
“對,你是大人物,不能將希望寄託在他人的忠誠之上。”
忠誠是因為背叛的代價不夠,李家明輕輕點了下頭。
“幾年?”
“十八個月,可以交保,只要他在監獄裡呆上一個月,我就會找人保釋他的。放心吧,他在監獄裡不會受到虐待的。”
吃過一次虧,李家明就不會再上當,請教道:“我沒有虧待朋友的習慣,你有什麼建設性建議沒有?”
事情已經解決了,沃頓也就沒有那麼保守了,直接解釋道:“簡單,他入獄後,這件事就了結了。sec即使找到了其他證據,也不能再對此事展開調查,這是憲法裡規定了的,公權力不可以就同樣的事件再次調查。”
意思就是隻要有人扛了罪,法庭認可了,這事就算是徹底了結,哪怕是檢察官找到了鐵證。就象十來年前,一個橄欖球明星殺前妻案,因為證據不合法,哪怕大家都知道是他殺了人,事後他也承認了,司法機關卻不能入他的罪。這就是美國的司法原則,寧願放過一百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更不能讓公權力凌駕於公民權利之上,給政府迫害公民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只要走下程式,中村能很快被保釋。前提是他的腳沾一沾監獄的土地,坐實了這僅是職業經理人的違規操作,與僱主沒有絲毫關係。
操,美國真是有錢人的天堂,只要有錢就可以玩弄法律。
沃頓呵呵直樂,自嘲道:“這就是我們這些律師的存在意義,窮人能請得起律師?”
也對,國會的參議員、眾議員都是人民用選票選出來的,但競選經費是贊助人出的,他們也必須在兩者中間搞平衡。最好的辦法就是法律必須公正,讓民眾看到他們大公無私的一面,但也必須保障有錢人的利益,下次再讓人家掏錢贊助。
這種醜事,深為祖國而驕傲的沃頓不想再往下說,岔開話題道:“ming,您還準備聘用metta嗎?”
給了豐厚的補償,這事就兩清了,但中村那人真的很好用。想在利字當頭的美國,再尋找一位對僱主忠誠的僱員真的很難。
“這也是我的權利?”
“對,這是你和他之間的事情,任何人都無權過問,但我建議你不再聘用他。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由人來執行。時間一長,經辦的調查員忘了,這事就算是永遠了結了?不,這事不會永遠了結的,如果你們成功了,記者會把所有事情都挖出來。
ming,metta受過高等教育,而且有斯坦福的碩士學位,這些東西他都懂。”
“歐文那老小子也懂,有可能是假中風?”
能成為大人物的人,有幾個是簡單的?沃頓沒跟上李家明思維的跳躍,但也能應對如流,立即停下腳步,詢問道:“ming,你覺得他在裝病?”
“如果我是他,也會裝病。”
上帝啊,兩國的文化差異這麼大?沃頓苦惱地撫了撫整齊的金髮,解釋道:“ming,梅奧診所是世界上最好的私立醫院,它是不可能配合別人作假的。而且,美國是個有完整誠信體系的社會,雅格布斯先生作為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兼ceo,他的健康狀況也是必須如實披露的。”
“那你剛才?”
“ming,中風也分很多種,如果雅格布斯神智清楚,他可以向sec的調查員用筆說,也可以保持沉默。這個主動權是在他手裡的,如果中村不進監獄,這就是你的把柄,他可以拿來與你作交易。”
事情又繞回了原點中村必須進監獄。
“對,所以我說:您是大人物,不能把希望寄託在別人的忠誠上。”
一將功成萬骨枯,李家明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