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副局長進旺:我們有法律顧問。
李委員敖:可是薛局長說的是律師。
王副局長進旺:法律顧問也是律師。
李委員敖:既然你們有律師,為什麼還有請律師的問題?
王副局長進旺:法律顧問只是諮詢的性質,如果我們要捐贈、辦理的話,還是要委託律師辦理。
李委員敖:換言之,你們不是請律師,而是委託律師?
王副局長進旺:對。
李委員敖:你們手邊有律師?
王副局長進旺:有,還要有會計師。
李委員敖: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因為他們欠你們錢,你剛才說加上利息是兩億多,這是錯的,本席計算過,應該是不含利息就欠了億元,換言之,李登輝的“臺綜院”至少欠“國家”億,還不包括利息在內。為什麼你們追討得這麼慢?臺灣有3000個律師,為什麼你們要花兩週的時間去請律師?為什麼你們的動作這麼慢?
王副局長進旺:這段時間我們一直在和“臺綜院”協調,“監察院”的調查也剛好告一段落,我們也依據“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在辦理,當然……
李委員敖:對不起,本席要打斷你的話,你們回覆本席的信裡提到:“本局基於一、二審判決徐員(即徐炳強)無罪,積極就劉泰英院長交付‘臺綜院’之款項,協調‘臺綜院’清算返還……”你們是基於徐炳強被判無罪,並不是方才你所說的根據“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如果是根據“監察院”的調查結果,你們早該辦理、早該請律師,而不是現在的兩週內,所以,你說的話和貴局給本席的回函內容又出現了謊話,究竟是以“監察院”為準,還是以徐炳強的判決書為準? txt小說上傳分享
副局長要毒死誰?(2)
王副局長進旺:這兩方面都有,因為“監察院”也完成調查……
李委員敖:副局長,我又要打斷你的話。兩邊都有,兩個都不重要,“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徐炳強有沒有罪,和你們要追討這筆錢是三回事。
王副局長進旺:我同意委員的說法,本局是應該要積極主動辦理。
李委員敖:好,請於兩週內提書面答覆給我們。因為薛局長說得很清楚,本席問他這是不是機密,他說這不是機密,我們現在要以法律程式進行。所以,這不是機密,請你們以書面答覆。再者,你們的蔡前局長說,要抓劉冠軍必須運用非常手段,請問,你們用的是什麼非常手段?
王副局長進旺:本局必須先知道他藏身於何處,現在當然也初步瞭解他在何處,目前應該是還沒有運用非常手段,否則早就抓到人了。
李委員敖:你們現在知不知道他在何方?
王副局長進旺:大概曉得。
李委員敖:這不是機密,你可以告訴我一個小一點的範圍。
王副局長進旺:現在還不一定完全正確,我可以具體地說,他現在是在大陸。
李委員敖:可是,根據我上次和黃副局長的談話,他說劉冠軍可能已經被幹掉了,有沒有這個可能?
王副局長進旺:我不對此作任何評估。
李委員敖:我問你有沒有這種可能,這不是一種評估。
王副局長進旺:當然我們不排除任何的可能。
李委員敖:如果他人在大陸,你們要如何用非常手段去抓劉冠軍?
王副局長進旺:目前兩岸分治,兩岸的共同打擊犯罪缺乏法制化,所以,包括劉冠軍等重大要犯的遣返部分,我們現在都碰到瓶頸。
李委員敖:請你告訴我,在徐炳強二審判決以後,你們為什麼要求高等法院不要公佈判決書?
王副局長進旺:因為當時是以機密案件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