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發生了一千多人的村民聚眾鬧事事件,請問這件事的起因和經過到底是怎麼樣的?”
記者問話的內容,往往代表著這個記者所處的角度,試想這句問話變成“……發生了一千多人的村民聚集,而本地警方嚴陣以待的事件……”,這樣的問話方式更為中性,但只是輕微的轉變,卻已經引導了觀眾形成了一個先入為主的方向。
………【第二十六章 村民鬧事(5)】………
“這是一份南岸村村民與密林鎮鎮政府簽訂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方案,上面已經清楚列明瞭密林鎮政府作為用地方徵用南岸村集體土地的數量和共計補償金額。”周皓一頁一頁地翻動著手中的合同,他把合同遞到胸前,指著上面的內容說道,“這是銀行的入帳單;這是用地的規劃圖;這是村民小組的公章;這是一千多名村名的簽名,簽名的數量已超過村民總數量的百分之八十,完全符合國家的各項用地規定。”
“既然手續已經齊全,那也就是用地是合法的,那這麼多村民聚集對此周副縣長又有什麼解釋?”方雯的問話還是具有方向性,只是一般不是十分冷靜的或關乎切身利益的人又怎麼會留意得到。
周皓笑了笑,雖然同時還有其它電視臺的發問,但他還是選擇了方雯的提問進行回答:“據我們所瞭解到的情況表明,村內一千餘名群眾之中,只有不到二百名為南岸村本地村名,其它均為外來人員,而且還夾雜一些惡跡斑斑的村民。比如南岸村所組成的村民談判小組中的一名成員,還是犯過傷人罪剛剛刑滿釋放的服刑人員。對於村民聚集阻撓路橋施工隊正常施工的行為的真正原因,我們尚在瞭解之中,等情況清楚我們會作出官方的宣告。”
“既然村民的行為是被定義為無理鬧事性質,為何榮安縣公安局不採取果斷的措施進行阻止?”
“首先我再宣告一點,榮安縣委縣政府及下屬各職能部門沒對此次事件作出任何的定義或定性,事件的性質還在調查之中。之所以沒采取任何的行動,也正因如此,目的是為了調解或許存在的社會矛盾。”
方雯手持麥克風,放回自己的胸前,東嶺電視臺的攝像槍對準了她自己,她對著鏡頭說道:“目前這件事情還在調查之中,榮安縣官方亦沒給對此給出時間表。不過我就我們在現場拍攝的情況來說,榮安縣公安局及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還是比較剋制,面對群眾的辱罵和叫囂紋絲不為所動。這是東嶺電視臺記者方雯在福華市榮安縣密林鎮為大家所做的現場報道。”
周皓又回答了不同媒體的幾個問題,就拱了拱手,說了聲抱歉就離開了記者群,目的已經達到,相信在各個電視臺的午間新聞的畫面之中也會及時把現場最正面的資訊反饋到省市兩級的領導中去。
周皓進入早上臨時搭起的帆布帳篷中去,昨天幾個縣鎮領導隨便往地上一坐就成了所謂的現場指揮部確實有點不甚雅觀。
“文大秘,任務已經完成。”委辦交代的任務完成了,周皓自然必須馬上逐級向上彙報,本來被採訪的物件最初大家的意思是傾向於由蔣和來做,這是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但萬一搞砸了只怕蔣和的政治生涯就要完結,最後還是周皓替他扛下了這個難題,畢竟年輕有為的副縣長的親和感相對更佳。
“辛苦你了周縣。我回頭把方記者的電話發給你,你替我好好款代對方,另外你安排一個生面口的工作人員給現場每個記者都包個紅包,省級的每人兩千、市級的每人一千、本地的就封個三百吧。”電話那頭文有為認真交代著。
“保證完全任務。”周皓接完電話,對蔣和囑咐了一下,然後再由他手上接過一大三小的四個信封和車鑰匙。
周皓開著蔣和的車子駛到了密林鎮的城區,這才按照手機上面的簡訊息給方雯打電話,對方其實也在城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