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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住在一起,而且是和一個女人住在一起,以後一日三餐就有指望足不出戶了。

“我,我沒什麼意見。”羅綺心裡也是歡喜的,住在一起,又不是與血骷髏單獨同居,這個辦法最合她的意。再說反正要找工作,做什麼都一樣呢。段軒卻有些猶豫著,他原先辭掉工作就是想找份感覺充實點的事情來做,玩遊戲能算是讓自己充實的事情嗎?甦醒也趴在他的手臂上眯著眼思索,大概在盤算如果都成為了職業玩家,他們賺的錢夠不夠舒服地生活。

“怎麼樣?考慮好了沒有?”血骷髏催促道:“其實你可以先做一段時間試試的嘛,這個又不用籤什麼合同,也不用應聘啦,試用啦,最簡單不過了。如果你覺得不喜歡職業玩家這種工作,到時候再找一份別的也是一樣。”

段軒低頭看了看甦醒,見她微眯著眼不置可否的模樣,又細細思考了半天,終於點頭道:“好,那就試試看吧。不過我有個要求,再找大的房子租的話最好要找這附近的,房租我可以自己付。”話一說完,見大家都沒有反對的意思,段軒籲出一口氣,竟覺得有些嚮往起這份看上去吊兒郎當不求上進卻頗為不同尋常的工作了。人生,總要嘗試一下多種不同的生活方式,這樣日子才可以過得精彩。

第二卷 第一百九十七章 碩大無朋的邊界守衛

找房的事情交給了羅綺,她甚至想出了到時將租下的房子再次轉租出去賺點小錢的法子。而段軒,他既然已經準備做個職業玩家,那就不用再找工作了,第二天就開始努力嘗試遊戲的職業玩法。

“職業玩家應該怎麼玩遊戲?”無邊風月在遊戲裡握著他曾經握過千萬次的術士法杖,總覺得有點找不著感覺,只好詢問身邊唯一有過半職業玩家經歷的迷迭。

“和以前一樣啊,你沒變傻吧?”迷迭坐在炸彈兔的身上,一邊從揹包裡摸出零食啃吃,一邊心不在焉地回答無邊風月的問題。

“和以前一樣?以前我可沒有靠遊戲來賺過錢。”

“那,我告訴你”迷迭毫無淑女形象地吮著手指頭,居高臨下地以尾指指著無邊風道:“你只要記住四個字就可以了。”

“哪四個字?”有這麼簡單嗎?無邊風月倒想洗耳恭聽。

“嗜錢如命!”迷迭得意的笑道:“不論你是練級也好,打怪也好,甚至是PK也好,總之呢,從怪物或玩家身上掉落的一切裝備,一切材料,統統都不能放過!”說著,她眼睛突然一亮,揪著炸彈兔的兔毛連聲喊停,然後如同一隻八爪大章魚一樣從兔背上滾爬下來,小心翼翼地撿起剛才開路的死神一刀劈死的怪物身上掉落的一件藍色裝備,得意洋洋地舉著看了半天,顯擺給無邊風月看,道:“看到沒有?這就叫一個都不能少”

無邊風月哭笑不得,這哪裡是當職業玩家呢?明明就是在當職業財迷。

“怎麼?看我不起嗎?你難道不知道聚沙成塔、積腋成裘的道理?”迷迭吹了吹裝備上面落的灰。然後順手就將它扔到揹包裡去,“我也想天天殺BOSS,爆出好裝備來賣錢。可是能力有限啊!要是我一個人就能屠盡所有BOSS,別人還玩什麼?當時血骷髏想找你一起合作我沒有反對也是因為人多力量大的緣故。這樣就可以一起多打幾個BOSS了,而且打出用不著的裝備賣掉平分,可比以前我從自己應得地那份裡擠錢要容易得多了。”

迷迭說著,又懶洋洋地爬回兔子背上去了,抱怨道:“都不知道在遊戲裡走了幾天了。怎麼還沒有走到大陸盡頭呢?”

“聽起來像是有點道理。”無邊風月不理會迷迭那無法回答的抱怨,彎腰,從地上採了一株月光草道:“那這個也是無價之寶,等我們出去了就能賣上大價錢,你怎麼不要?”

“啊啊啊啊啊!”迷迭突然興奮大叫,“我怎麼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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