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也在起義軍中,而且還擔任一個小頭目。
儘管則濟勒包藏禍心,可以在所寫的信中卻隱藏得很巧妙。
他先是假裝在海上遛圈的時候,湊巧來到尚海,雖然帶著一艘兵艦,但是毫無惡意。
他寫這封信呢,就是告訴這裡的官長,他法蘭西和天朝沒有矛盾,並無瓜葛。
而且他還利用滿清和英國關係緊張,說他們也和那些英國人不合。
他同時表達了要拜訪本地官員的意思,並且保證絕不會騷擾天朝百姓。
則濟勒還進一步提出,如果當地官府願意,可以派幾艘小船把他們幾個將軍和士兵偷偷地帶上岸,去拜見當地那些官員。
程裔採這位巡撫大人還算開通,並且覺得滿清跟法蘭西也沒仇,就派了一位總兵跟去跟法國人見面了。
具體談了什麼,外人不知道,但是結果三個月以後就顯示了出來。
一八四四年十月,中法簽訂了“中法五口通商章程三十六款”,也稱《潢埔條約》,其中的第二十二款規定,法國跟英國享有同等的一項權利。
這個權力就是在五口通商地可以租賃房屋和租地自行建房,在租賃地區,可以建學校、教堂、醫院、墳地等。
同時也規定,各地方官應該跟法國方面的領事商議法國人居住的區域。
法國駐尚海的第一任領事叫敏體尼,他於一八四八年一月到任,他到上海的第三天,便在英租界外租了個房子作為領事署,這是法國租借的正式開始。
這個領事在尚海的最初半年,也沒什麼事情,最多管管上海的一些教案。
直到當年夏天,一個名叫雷米的法國商人來到了尚海,才有了租地需求。
這雷米以前在光東經商,他一到尚海就懇請領事幫他租地。
八月六日,敏體尼就向尚海道臺要求劃定法國人居留地區域,他在照會中甚至已經選定了區域,“在洋涇浜的右岸,由城邊鄉村起,一直至將來所需的地點止。”
敏體尼為法租界選定的地理位置非常好,東邊是黃浦江,北面是洋涇浜,南面是護城河。
當時的尚海道臺是吳健彰,他是光東行商出生,懂洋務英文也很好,但他不喜歡洋人,所以 他對法國人的要求也是敷衍了事。
很快吳健彰就調走了,在調走之前,吳還羞辱了一番敏體尼。
他是怎樣羞辱的呢?
他說,可以在英租界內劃一段給法國人,但讓他們先去徵得英國人的同意。
敏體尼氣得火冒三丈,在回信中直言吳健彰的提議是“對我**國的無禮!”
新任的尚海道臺是滿清旗人麟桂,他和前任不大相同,很客氣地答應了法國人的要求。
雖然官方答應了法國人的要求,民間卻乘機開出了很高的拆遷價格。
這下把這些法國人的鼻子都氣歪了。
他們當然不幹,就用各種方式反覆交涉。
就這樣,討價還價一直從八月持續到了年底。
到了十二月初,地主們選了一個代表給了他們一個說法:我們不租!
敏體尼立即給麟桂一封信,信中怒斥中方,其中大意是說,他們法國人一直等,等到了現在,再也等不起了。
還理直氣壯地反問,按照條約,他們到底還能不能租到地皮?
信中最有意思的是拉著皇帝的大旗做虎皮,說他確信貴道臺是有權力下這命令的,因為中國皇帝已允准租地給法國及其他簽約國人民居住了。
既然如此,中國皇上自然一定有聖旨,著他官員執行解決租界的手續,
讓後他就話鋒一轉,得出結論,說“所以貴道臺一定有權去強迫百姓借地和懲罰不聽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