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待續。)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步走錯,便是一生
周作仁住在北平八道灣衚衕11號,這是魯訊在1919年出資購買的院子。
整座院落是大宅門格局,鄰街是一溜院牆,進門樓見影壁,前後兩進,九間瓦房,宅內分正院、後院和西跨院。
當時的價錢是三千五百塊大洋,在北平算是豪宅了。
按照後世北京的房價,這絕對是白撿的白菜價。
魯訊1909年回國參加工作,1912年到教育部任職。
他在教育部的職務是僉事,月薪有300塊大洋,他還給報紙寫文章獲得稿酬。
這套四合院相當於他一年的工資,由此可見,公務員在任何時代都是讓人羨慕的職業。
而且,他把紹興老家的一套老房子賣掉,得到了1600塊大洋的房款。
在北平有了房子,他請假回到紹興,把母親和第一任妻子朱按,弟弟周建仁接到了北平。
這時周作仁也帶著一家人從日本回來,三兄弟便住在了一起,成為了一個大家庭。
然而,好景不長,三年後,兩兄弟鬧翻。
魯訊和朱按搬出了八道灣,遷居西四塔衚衕61號居住,周作仁和周母留在了八道灣。
於是,後世就有人猜測周作仁是為了霸佔八道灣衚衕的宅子才和魯訊鬧翻的,提出這種說法的不是別人,正是魯訊的兒子周海英。
周海英在《魯訊與我七十年》這本書中寫了周家兄弟在八道灣生活的內幕。
在周海英的講述中,主角是一個叫做羽太信子的女人,她是周作仁的妻子,掌管著八道灣的經濟大權,花錢如流水,揮霍無度。
而且。這個日本女人殘酷無情,詭計多端,先是趕走了老三週建仁,又用計謀挑撥魯訊和周作仁反目成仇,最終達到了自己獨霸房產的目的。
甚至連周母都不願意在八道灣這種殘酷的環境下生活下去,而是搬去和魯訊一起生活。
整個過程更像是一篇宮鬥小說。
然而。周海英是1929年出生的,他從來沒有在八道灣生活過,魯訊過世的時候他才七歲,這些所謂的內幕不過是道聽途說和自己的猜測罷了。
至於是誰告訴他的就不得而知了。
先說周建仁,他是魯訊的三弟,娶得妻子是羽太信子的妹妹。
在1921年,周建仁到上海任商務印書館編譯所《婦女雜誌》的助理編輯。
並從事著譯工作,在《東方雜誌》、《婦女雜誌》、《自然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提倡婦女解放。普及科學知識。
此人在上海的時候還和一名女學生同居了。
這似乎和被羽太信子趕走的關係不大。
而魯訊和周作仁的絕交恐怕不是因為經濟原因那麼簡單。
八道灣的宅子是魯訊用賣掉老家房子的房款加上自己的積蓄來購置的,所以算是他們一家人的公產,只是名義上屬於魯訊。
當時簽訂了一份契約。
內容是八道灣的產業,分拆為四份:三兄弟各佔一份,周母佔一份,這一份作為供周母養老送終的費用。
周海英控訴周作仁的是在魯訊過世後,周作仁把八道灣宅子的戶頭從魯訊改成了周作仁,並且有段時間沒有擔負起周母的撫養費。
周作仁每個月給周母的生活費是50塊。周海英認為以周作仁的收入來說太少了。
這和後世一家人爭房產鬧的不可開交的事情何其相似,只是因為發生在周氏兄弟這種名人家中才顯得格外的引人關注。
林子軒對周氏兄弟的家事興趣不大。只是以旁觀者的角度看看熱鬧罷了。
19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