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領聞言轉過頭,用聚落語說了幾句,大多數戰士四散開去收集混種狼的屍體了。
林站在頭領的對面,低頭數著手中的狙擊槍彈殼。剛剛他擊殺狼群的時候,沒忘把彈殼撿回來。
“您真的不要麼?”頭領確認道。
在他看來,手槍是頗為貴重的物品,然而,這個救了他們的黑衣人卻不要,他是不是有什麼別的企圖。
他哪知道,他這把十毫米手槍,在林的眼中,和一塊廢鐵差不多。槍械很嬌弱,需要時常保養和校準。
頭領也許根本不知道什麼是保養和校準,也許他根本不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在他看來,槍械只要上了子彈,再按下扳機就能打死人。
他殊不知沒有經過包養的手槍,忽然發射子彈更容易傷害到射擊者本身,沒有經過校準的手槍,壓根沒人知道子彈會射向哪裡。
“不要,把那頭變異混種狼給我就行。”林說道。
他知道自己不要點什麼,頭領是不會安心的,新時代好心人不多,好心可是會被懷疑的。
頭領聽到這句話,顯然放心了一些。他點了點頭說道,“這是您應該拿的。”
午後陽光猛烈,聚落戰士們的獸皮和林的黑色戰衣,都能有效阻擋來自太陽的輻射。
三十多頭將近四十頭的變種狼屍體堆成了一座小山包,面板紅色且無毛的他們,看上去有些嚇人。
天空中幾隻碩大的禿鷲在盤旋,它們在窺視混種狼的屍體,想要伺機飽餐一頓。
一名聚落戰士手持狼牙棒,站在頭領旁邊,戒備的看著取彈頭的林。
三名戰士仰著頭,手中拿著弓箭,防備著天上的禿鷲。
最後的兩名戰士,收集荊棘荊棘的枝條編製成網,打算用它把混種狼的屍體拖回去。
出來打獵幾天了,想來聚落裡留守的婦孺也很餓了,把這些混種狼屍體弄回去,能讓他們飽餐一頓。
當然,不光能飽餐,還能用它們的皮製成衣服,膀胱製成水袋,把吃不完的肉搗成肉醬,灌入腸子中醃製,與其它的聚落交換物品。
頭領身邊防備著林的戰士,就是那名吃了霸力丸的戰士。
此刻霸力丸的效果已經失效,他的肌肉恢復的正常樣子,但他臉上的表情卻頗為猙獰,隱隱有失控的兆頭。霸力丸的副作用開始起作用了。
林把所有彈頭都取出來,扔入隨身攜帶的小瓶溶液中浸泡。
做完這些的他,抬起頭對著頭領說道,“如果你信得過我,當你身邊這位戰士,覺得難受的時候,就用刀挑開他的血管,讓他流些血。雖然這會讓他有些虛弱,不過我相信這會讓他好過不少。”
真的?
頭領疑惑的抬起了頭,忽然他想起聚落中人生病了,巫醫通常的治療手法也是放血。雖然死去的不少,但存活下來的也不是沒有。
以他的知識,想到這裡,他已經知道這個法子估計有用,要是小時候的自己知道多好,那名勇猛的戰士,就不會死了。
“謝謝。”首領感謝道。
“不用謝,你們保重,我走了。”
頭領聽到了林的聲音,抬起頭卻發現扛起變異混種狼屍體的林,已經走遠了。
林揹著變異混種狼的屍體,勻速的跑了五公里的距離。
他將變異混種狼的屍體放下,收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打算就在這裡把它烤熟吃掉。
在新時代的野外,銳利的感知,敏捷的身手,是能夠存活下來的兩大要素。
想要足夠敏捷,負重就要儘量的輕,隨身攜帶的東西,要儘量的少。像是變異混種狼屍體這種東西,還是吃掉比較好。
去掉內臟,沒有任何佐料的燒烤。
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