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rdo;範旭陽詞不達意地表達著自己的想法,為自己貧瘠的語言一陣著急,最終只能苦惱地伸手撓頭,。
孫韶被範旭陽這顛三倒四的話弄得也沒了哀愁勁,只似笑非笑地睨他,範旭陽臉上也不復先前的薄怒了,孫韶知道這便是範旭陽的性格,對朋友,向來是直來直去,卻從不會真的追根究底。
範旭陽一甩腦袋,拋開這些讓他苦惱的問題,然後掛上猥瑣的笑容,步步逼近孫韶,&ldo;來,來,來,小勺兒,我們可以談一下晚上合作的事情了。對了,順便問一下,你剛剛那首歌是誰的,我好像沒聽過,按理說,不應該啊,這種歌要是出來,就是唱不紅,也該小熱一下的……&rdo;
孫韶聞言,身子不由一僵,頭低了下去。
這是他前世寫的歌,只是,當時,因為他自己的處境,一張臉早已不適合出現在觀眾面前,唱了也唱不紅,根本沒有人願意投資給他來錄這首歌,但不管是曲子還是歌詞,又確實受到一些認可。
最後被他的經紀人轉手賣給一個初出道就一夜爆紅的小樂團,做了人家專輯裡一首不輕不重的單曲。
而他,只在整個躁動的開場前五秒,變成一個螢幕上滑過模糊的可有可無的作詞人。
範旭陽眼尖地發現孫韶神色裡的不對勁,腦子一轉,抓著孫韶的手,眼中光芒灼灼地問道:&ldo;這是你自己寫的?!&rdo;
孫韶心中暗自衡量一番,雖然自己現在承認了也沒什麼,但終究,現在的他沒有這個水平,於是,他便搖頭,&ldo;不是,我哪有這水平,我也是偶然聽到的。&rdo;
想了想,又擔心對方問自己這歌的名字,或者按照歌詞內容去網上搜尋,便又舔了舔唇,接著道:&ldo;因為挺喜歡的,就有點印象,但是當時沒記歌名,後來上網怎麼也找不到了,便憑著自己的印象添添改改了一下。&rdo;
結果,孫韶話音一落,範旭陽的眼神更熾烈了,在他看來,孫韶說的添添改改,差不多也就是原創了,畢竟,孫韶剛剛那首歌,範旭陽確定自己從沒有聽過相似的。
&ldo;小勺兒,今天我可挖到寶了,你晚上一定得跟我去,有你在,我們樂隊的出場費大概能再翻一層了。&rdo;
出場費?孫韶忽然愣了愣,隨後,化為一種找到路的喜悅衝進他的胸膛。
作者有話要說:
文章中的歌詞出自我萬能的西皮【唔,沒錯,這是一種可恥的秀恩愛。
祝大家看文愉快,依舊希望大家能留爪,留爪會讓作者在這熱死狗的天氣裡感到一種清涼
第7章
範旭陽玩笑似的一句有關出場費的話,像在孫韶面前開啟了一扇被他忽視已久的窗,摸索了兩天都沒有章法的孫韶,突然看到了一種可能。
他的心思飛快的運轉著,以至於範旭陽什麼時候出去了也不知道。
前世,範旭陽便是靠著自己玩樂隊,唱夜場積攢下來的錢接二連三置辦了自己的小產業,雖然稱不上是什麼大成就,但起碼比前世的他強,起碼人家既保有了自己的愛好和夢想,又過上了不缺吃喝的小日子,時不時,還慷慨地接濟一下他這個朋友,想辦法幫他拉點讚助,聯絡幾次活動。
依範旭陽曾經說過的行情,去酒吧駐唱或者地下廣場唱夜場,總得來說還是依照歌手或者樂隊受歡迎的程度來支付報酬。最高的,是按一首歌的算價錢,唱一支歌,那一份錢;最低的,是按兩小時一個場的算,唱滿兩小時,就能拿到相應的酬勞。
有時候也會有商家或者中小型公司要舉辦一些活動,酒會年會一類的,到場的一般除了個別兩個他前世那樣的不入流的三線四線小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