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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做決定,發條女孩 (第2/3頁)

必要。

他寫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掙錢,在國際上打響名氣,在國際上掙大筆大筆的外匯。

所以留一個西方人放裡面是非常有好處的。

老實話,說到錢,張宣還真的不懷疑“發條女孩”的吸金能力。

這本書一出世就包攬了雨果獎、星雲獎、軌跡獎以及約翰·坎貝爾紀念獎等所有至高科幻大獎。

併入選《時代週刊》年度十佳、《出版人週刊》年度推薦、《軌跡雜誌》年度推薦以及美國圖書館協會推薦!

而且最可怕的是,這部是原作者的首部!

想到這裡,張宣就想起一個土豆曾說過的話:此子恐怖如斯!

當然了,除了獎項外,張宣最最看重的一點,還是這本書非常暢銷,後世09年出版後,就一直是暢銷榜的常客,還經常高居亞馬孫圖書銷售榜首。

所以對比兩本書,論圈錢速度,“發條女孩”可能會比“哈利波特”差一點點。

但它也是神蹟,也是讓無數作家仰望的存在。

思緒到這,熱血沸騰的張宣拿起筆,在白紙上並排寫下兩個書名:

左邊是“哈利波特”,右邊是“發條女孩”。

張宣眼神一會兒左,一會兒右。

來來回回權衡許久

這一刻,主意不定的他又想到了祖宗,想到了占卦。

可惜的是,租房裡沒神龕,沒祖宗牌位,沒卦,不然非得燒點香燭和錢紙。

嗯,考慮到他們畢竟是自己祖宗,應該和自己有相同的愛好,燒一些內衣雜誌和女星海報,他們應該會很喜歡。

又嘆口氣,張宣最後亂七八糟的念頭一收,把左邊的“哈利波特”劃掉了。

雖然他很想兩本書都寫。

但沒辦法,在沒確定羅琳是否已經開始寫“哈利波特”之前,張宣為了不浪費時間,為了爭分奪秒的掙錢,還是決定先把“發條女孩”寫出來。

至於“哈利波特”,等到了英國再做取捨吧。

做完決定的一剎那,張宣就沒來由感覺一身輕鬆。

似乎瞬間有種感悟: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一切都要順其自然才好

再活一世,用上帝視角觀看這個世界,發現好東西實在太多太多,好女人也太多太多,要是什麼東西都想要,會很累的,腎會廢掉的,聽說熱脹冷縮過多,還容易得前列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嘛,不能太過貪婪,不然容易得不償失。

“發條女孩”一共9萬字,將近0萬字。

這次由於是用新馬甲寫書,為了錢,所以他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完本。

心裡算算,9萬字,他計劃每天寫5000字往上。

至於每天的極限是多少,就要看自己當天的狀態了。

反正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寫完。

說幹就幹

拉開抽屜,找出新的本子鋪好,墨水瓶蓋子開啟。

張宣開始閉上眼睛冥思,開始找感覺。

他突然有些懷念了,此刻樓上要是有鋼琴聲傳來該多好啊。

可惜沒有

在夢裡和自己默契無雙的文慧,在現實裡沒一點默契

呸,我怎麼這麼不要臉呢?

呼氣,吸氣,靜思

如此0分鐘後,慢慢有了狀態的張宣在某一瞬間拿筆開始寫。

鋼筆沙沙沙地

文思敏捷,筆尖像精靈一樣在紙上優雅地跳動,靈氣十足而又快速無比。

“嗶嗶嗶嗶”

下午四點過,當張宣正沉浸在自己的書中世界時,bb機響了。

沒理會,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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