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樣的嗎?”李淺夏瞅了一眼。
“頭髮。”楊清嵐立馬發現不對勁的地方。
“不愧是楊小姐。”李長晝鼓掌道。
頭髮,一張照片三四天沒洗,另一張五六天沒洗(或許更久)。
這其實不是最關鍵的地方,一系列的意外也能導致這種情況發生,比如說這個人一週沒洗澡,週三拍了張照片,週六又拍了一張,這樣就確實有兩張極其相似的照片。
而親屬(或許是朋友)製作尋人啟事時,又搞錯了這兩張照片。
最最不對勁的地方,是姿勢勢一樣,眼神一樣,角度一樣,以及那股刻意想拍出同一張照片的勁。
就算如此,也不敢保證這人是玩家,不過沒關係,如果不是,尋找失蹤人口也不是浪費時間的事情。
“頭髮?”李淺夏俯下身,湊近認真看。
“白痴!”李長晝敲她的腦袋。
“幹嘛?!”李淺夏摸著頭,惱怒地質問他。
“胸口。”
李淺夏低頭瞥了下,隨即嘿嘿笑道:“被衝擊到了?”
“你傻不傻?”李長晝對她無話可說。
“你罵我?還兩次!清嵐,他罵人!”
“兄妹也要注意,這次我支援你哥。”
“什麼啊!”李淺夏很鬱悶,“你們思想能不能純潔一點,妹妹不小心被哥哥看了一點胸怎麼了?大驚小怪。”
她是真不明白,真沒把這當回事,親兄妹之間難道還能有黃色想法?
不可能。
既然沒有,不小心被看光了一次(在一起那麼久,這種事總有那麼幾次),又能怎麼樣?
李長晝自然也沒有黃色想法。
只是擔心休息區的路人看了妹妹的胸(絕不允許!),順帶糾正她的習慣,以免在其他地方,被其他人不小心看了(絕不允許!),完全是出於哥哥對妹妹的愛。
不過他也懶得解釋,就像李淺夏一樣,兩人心裡都是純潔的。
在場有黃色想法的,只有楊清嵐這位獨生子女。
“要怎麼找?沒有鄭晴,靠我們幾個有辦法嗎?”李淺夏疑惑道。
“先找發傳單的人。”楊清嵐手抵下巴,沉吟道,“一步一步往上溯源,實在沒辦法再找鄭晴。”
“英雄所見略同。”李長晝笑著捲起兩張尋人啟事。
三人當即離開商場,去兩位女大學生買晚飯的小吃街。
路過一家列印店時,李長晝拐了進去。
“做什麼?”楊清嵐問。
“列印名片,有了特殊身份可以節省麻煩,假證犯法,但只製作假名片不會。”
列印裡有五臺電腦,有兩臺有人在用。
三人找了角落裡的一臺,李長晝拉開椅子,李淺夏坐上去。
“列印什麼樣的?”她熟練地開啟軟體。
“律師,不容易暴露。”李長晝說。
“照片怎麼辦?”
“現拍。”
“名片一般沒有照片。”楊清嵐默默地說。
在這兩人一看就是連名片都沒摸過。
經楊清嵐提醒,李淺夏擺脫什麼都聽李長晝的慣性思維,熟練地找到一家事務所,複製對方的資訊。
“用明城科技大廈的‘明湖律師事物所’,他們最近全在醫院,死無對證。”李長晝提醒。
“什麼鬼用法?死無對證是這個意思嗎?”
“意思到了就行。電話號碼用真的,我的,說不定會有人聯絡。”
李淺夏手速飛快,修長好看的雙手,在鍵盤上啪啪啪直敲。
一張名片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快速被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