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只有安裝在床子上,靠用絞車等辦法才能張開,稱之為「神弩」,看來並不為過。它應是唐宋時期流行的車弩或床弩的前身,車弩正是一次可發射七支箭的強大連弩,正與諸葛連弩的效能相合。
第七十章 武研院5
怎樣理解」一弩十矢俱發」,是十支箭同時擊發,還是先後連續發出?這是認識、研製諸葛連弩的關鍵所在。事實上,我國古代在這兩方面都進行過很多探索,各有碩果。正是他們的探索,為我們重新認識諸葛連弩提供了基礎。
先看同時擊發數矢的弩。一張大弓,同時擊發兩箭或三箭,這在秦漢時期已經出現,《史記·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請令強弩傅兩矢外向。」傅,通」附」,附著,《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將焉傅」可證。把二矢同時附在弩機上,當為一擊而同時發射兩矢的弩。《後漢書·耿純傳》:」選敢死二千人,俱持強弩,各傅三矢,使銜枚間行。此當為同時發射三矢的弩。曹丕《飲馬長城窟行》「發機若雷電,一發連四五」,說的也是一擊而發四、五矢。明《武備志》卷103所載神臂床子連城弩(圖七),可同時發射四、五隻箭。這是我國古代關於」連弩」這個專用名祠的的第二種意思,即指同時發射二矢或多矢的弩。
但這種型別的弩,我們認為肯定不是諸葛連弩型別。首先,從現有資料看,還沒有同時擊發十矢的,更不可能象馬均說的那樣,「可令加五倍」,同時擊發五十矢。事實上,這種床弩也不可能同時擊發五十矢。發箭應對準目標,十個或五十全敵人排在一起進攻的情況並不多見。同時發十箭或五十箭,必造成極大的浪費!第二,一弩同時發射十箭或五十箭,即一支弩機的動力平分十份或五十份後,其射程還能多遠?還有什麼殺傷力可言?第三,這種笨重的弩床難以攜帶,根本不適宜南征北伐的地理條件,即不適宜西南與川陝交界地區的地理環境。第四,這種弩所用的矢,其長度在三尺以上,與諸葛連弩的「矢長八寸」差別太大。第五,這麼長的矢,顯然不可能」以鐵為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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