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5頁)

罪了。連順舟眼下就陷入這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王初恩說得對,手槍連的武器不是誰的私產,不是他連家堡槍手的快槍,花些銀子就能買來的,就算能買,參加紅軍後,他領著和士兵弟兄一樣的餉銀,再也無力購槍了。可真要像他老王說的,一槍一彈的進出,都要經過他黨代表,那他是無論如何不服氣的。黨代表管著人的腦殼,管著人的思想覺悟,管找人談話,還管著一槍一彈?老丁說得對,那還要他們軍事長官幹什麼?

“上級長官也是,赤衛隊要槍,怎麼不去一、二、三縱隊多要點?四縱隊剛編成的新軍,仗還沒打呢,先把槍抽走了,這算怎麼回事……”連順舟嘆了口氣。

“對呀,要抽槍給赤衛隊,他們長官自己的槍為什麼不給?”丁泗流見連順舟發牢騷,他更來勁了,“那些長官屁股後頭都跟著衛士,還淨揹著好槍,真是聾子的耳朵,擺設。”

丁泗流說完,還朝王初恩笑笑,一副居心叵測的壞樣子。

王初恩臉色鐵青,他二話不說,從身後的槍殼子裡抽出了自己的手槍,“啪”地拍在桌子上。他那支槍,還是秋收暴動時,他在工農革命軍第一師第二團,跟著團長王興亞打進瀏陽縣城時繳獲的,那是一支義大利伯萊塔公司製造的槍,擦拭得勤,保管得好,至今鋼製的套筒座還泛著閃爍的烤藍,與桌上那十支破槍形成鮮明對照。

“唉,老王啊老王,打狗何必要用肉包子呢?”丁泗流掩飾不住幸災樂禍的譏諷。

一槍一馬,皆是軍人所愛。橫刀奪愛之事,本就無理,塗水根看不下去了。加之此事發生在他的老長官“王老闆”身上,他不能不出來說話了。

塗水根甩掉手上的菸屁股,用腳尖狠狠地捻了捻,從長條凳上站起,也掏出自己的手槍,學著王初恩的樣子,“啪”地扣在桌上。他的舉動嚇了其他人一跳。就在他們一愣神的工夫,塗水根卻又重新把槍抓回手上,玩雜耍似的丟到空中,又一把接住。

“各位長官,塗某初來乍到,本不該多嘴。可剛才各位的話聽了,讓塗某不大舒服。王老闆是什麼人?他是上級黨部派來的黨代表,代表著黨組織,他不是在為自己辦私事,是執行上級命令。毛委員怎麼了?毛委員建立了紅四軍,沒有毛委員,就沒有紅四軍,不聽毛委員的話,各位還在紅四軍混個什麼勁啊?江湖上的事嘛,不可逼人太甚,正所謂大路朝天,各走一邊。把人逼急了,兔子可都要咬人呢……”

塗水根一番話不倫不類,讓連順舟幾個摸不著頭腦。丁泗流卻從他一踏進這個門檻就知道了,這個三十一團的臭泥腿子,難怪王初恩把他要了來,多了一條腿呀!八成不是來手槍連燒香的,而是來拆廟的!

“要說抽好槍,總不能光抽連黨代表一個人的好槍吧?”塗水根笑眯眯地扭頭去看丁泗流,對方急忙把臉避開了。塗水根卻不依不饒:“丁連副,王老闆說得對,咱都是老紅四軍過來的人,咋說凡事都得帶個頭,把你身上的槍掏出來,也和這些舊槍換換?”

丁泗流氣得拍了下桌子,桌上的手槍跳了跳,一下亂了。

“你開什麼玩笑?來手槍連一仗沒打、一槍沒放,你讓老子先換槍,換個打不響的破爛背在身上,還不如田裡的稻草人呢。”

“丁連副,你看看我這槍咋樣?有識貨的說,這可是德國科赫公司出的傢伙,響噹噹的牌子。”塗水根將他的手槍在丁泗流鼻子底下晃動著。

丁泗流也是個愛槍的主兒,目光閃了閃,不由替他惋惜。“這槍你捨得撥給那些赤衛隊?你在手槍連屁股還沒坐熱呢,別到時後悔。”

“我不後悔,只要王老闆……不,只要黨需要,我就把這槍換了。不過嘛,要我換槍,除非丁連副也把你的槍換掉……”

丁泗流一手捂住屁股後頭,好像又有人要繳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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