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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聊天的時候,通常都是向晚歆說話的時候多。向晚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要是她覺得你煩的時候,一句話都不會跟你說,然而要是她覺得你還不錯的時候,就會拉著你的手跟你說個不停。而林風很有幸的成為了後者。

林風多數的在向晚歆說話的時候,都是靜靜的聽著。雖然他是低著頭看著書,可是向晚歆卻仍是能夠感覺到他是在聽著的。

而這次,就連向晚歆也沒有想到,林風竟然回答她了,在她問他為什麼可以寫出這麼好的文章的時候,他回答說,這是生活的閱歷。

當時,向晚歆怎麼會懂得什麼叫做生活閱歷呢?

她的生活圈子無非就是那麼一點,除了學校和家裡,大概出入最多的就是名流的宴會了。要是要她謝謝宴會上的吃食,大概她還比較有水平的。

那天,兩個人正說著的時候,韓涵來找向晚歆吃飯,於是乎,林風也一起跟去了。忘記說了,那時候向晚歆的同桌就是韓涵。所以也成為了眾人之中唯一一個可以喝向晚歆走的近的人。

其實,向晚歆的性格雖然有些嬌滴滴的,但是還不至於很任性,很無禮。不過也許是她的家世太過顯赫,學習太過出眾,男生跟她站在一起都會覺得失態,女生跟她站在一起都會覺得自卑。

所以,世人一直都認為她是很高傲的一個人。而她的朋友,也就只有韓涵一個人了。韓涵也是一個貴族社會的公主,天資也是非同一般,和向晚歆也許是因為惺惺相惜,倒是從第一天見面就聊的不錯。

那此是向晚歆和林風第一次一起吃飯,雖然當時還有韓涵在一起。不過,那種小女生的竊喜還是在她的心裡種下了。

其實她也說不好這是什麼樣的感覺,大概這就是那所謂戀愛的甜蜜吧?那是她也不知道愛是什麼意思,只不過她就是覺得和林風在一起的時候會很開心,要是自己有一天沒有看他,就會覺得很不習慣。

後來她問了韓涵,韓涵說,這樣就算是戀愛了。

和林風戀愛也是一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情,他們在一起可以說是郎才女貌,眾人當然都是無話可說。

林風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人,而向晚歆也是忠於自己習慣的人。

兩人這樣在一起,就是三年。

整整高中在一起的三年,可以說是兩個人最高興的日子。

他們一起上課,一起自習,一起比賽,一起上體育課,一起補習班,一起參加業餘的社團。

忘了說,本來他們是不同班的,但是在高一下學期,學校成立了一個尖子班。向晚歆和林風自然就成為了同班同學了。

那時候,兩個人被成為學校的金童玉女,不光是男帥女靚,還因為兩個人的才氣。

所有比賽的專案,只要他們其中一個參加,那就是萬無一失。什麼奧數啊,作文啊,舞蹈啊,素描啊,跆拳道啊,都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但是兩個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都是很低調的,特別是向晚歆,她只對自己感興趣的比賽下手。她的天資很好,有些專案只學習了一月半月的,就可以在比賽中站住腳了。

比如說毛筆字,向晚歆從前是一點都不會的,可以說連毛筆都沒有拿過,可是,卻意外的得知林風獲了市裡毛筆字的一等獎,這還了得?向晚歆立刻報了一個毛筆字班,整整一個月,連做夢都是拿著毛筆的,經常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嘴角就多了兩撇小鬍子了。

當然一個月之後,她也如願以償的拿到了毛筆字的獎項。

雖然天資不錯,可是向晚歆對於很多東西都不求甚解,說白了就是沒有長性,學什麼都不夠專,所以她在哪方面都沒有什麼傑出的成就。

三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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