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矮人族知道的這麼詳細呢。
“你應該知道,我們矮人族並非這個時代的人物,我們來至於第六個文明,魔法時代。在我們那個時代是一個,各個種族混居的時代,不像如今人類統領了世界。在我們那個時代,矮人族,人類,巨人族,精靈族,地精族我們各自擁有著自己的領地。彼此之間雖然經常發生衝突,可是卻並沒有發生過劇烈的交戰。”匹斯金悠悠的說著,思緒好像已經回到了那個時代。
那是一個魔法的時代,所有的種族都會使用魔法。但是每個種族對魔法的使用和理解都是不一樣的。
人類和精靈都是利用身體溝通魔法元素來施展魔法,而巨人族則是將魔法附加到表皮之上,用來抗擊別人魔法的打擊,而主要的卻還是依靠自己的蠻力。我們矮人族和地精族理念基本相同,都是將魔力附加到物體上,製造出魔法物品。不過地精族擅長的是將魔力附加到藥品上,製造出魔力藥劑,而我們則是將魔力附加到武器上,製造出來魔法武器。
因為魔法武器的攻擊力極強,而且不需要像人類和精靈一樣釋放魔法後還需要休息,所以矮人族當之無愧的成為了第一大種族。但是相對的,我們矮人身材矮小,防禦力薄弱的問題,在以後和各族日漸平凡的摩擦中顯露了出來。
於是第一代矮人王亞歷山大便秘密召集了全族最優秀的技師來時研究一種盔甲,要求這種盔甲防禦力極強,但是又不需要操控者有多大的力量。這種想法和我們熟知的規則是相違背的,我們知道,一個盔甲要想防禦力極高,就必須做的很厚,可是一但盔甲做厚就必然會十分龐大而且笨重,對穿著者的本身力量要求十分之高。
不過擁有了魔法之後,一切都不是問題。我們的祖先將集聚的數萬技師和勞工秘密的安排進了一個深淵之中,在這深淵之內,僅僅用了數百年的功夫,第一代盔甲就成功了,發明了這套盔甲的人叫李神機,他把這種盔甲命名為機甲。因為這個盔甲內完全是由各種魔法陣才操控的,所以根本不需要使用者使出多大的力氣。又過了幾百年,這套盔甲終於能夠像人類一樣做出各種高難度的動作,李恆山帶著這套盔甲,去見我們的王去了。
可惜他一去就再也沒能夠回來,後來我們才得知,外面的世界已經完全毀滅,不論是矮人,巨人或者是人類,都被一種從天外來到的種族所消滅。那個種族的人擁有著能夠飛在天空中的船,這船上能扔下來一枚枚會爆炸的鐵疙瘩,一個鐵疙瘩就能毀滅我們整個城市。所有的種族根本沒有抵抗的能力,直接就被泯滅。我們這些在深淵中負責研究鎧甲的矮人技師,反倒倖存了下來。但是從那個時代開始起,我們就再也沒有走出這個深淵了。
正文 第293章 一個大秘密
聽完匹斯金的陳訴,慄正已經震驚的無可復加。雖然匹斯金講述的並不詳細,可是慄正卻已經從其中的隻言片語中瞭解到了許多有用的資訊。
比如造成第六個時代大毀滅的竟然不是所謂的星辰之子而是由天外來客造成的,慄正在地球上的時候可沒少見科幻大片裡的外星人入侵的情景,沒想到這次竟然聽到了真的。只是那些外星人毀滅掉這個星球之後又去了哪呢?難道現在的人類竟然是這些外星人的後裔?
匹斯金嘆了口氣繼續說道:“從那次以後,我們為了有足夠的力量保護住我們矮人族殘餘的血脈,幾乎將所有的精力全部都投入到機甲的研究中,而這十臺魔神號就是我們最終的傑作!除了這十臺能被稱之為魔法機甲以外,其餘的機甲都是武力機甲,他們雖然攻擊力和抗擊打能力都十分強大,可是卻不能免疫屬性魔法的攻擊。”
慄正聞言再次將目光投向這些靜止不動的大鐵塊,他實在難以想象,這五米高的機器裡究竟蘊含了怎樣的秘密,讓幾萬年的時間裡,整個矮人